DB3204_T 1067-2024 食品安全“快-法联动”工作规范.pdf
ICS67.040
CCSX00
3204
常州市地方标准
DB3204/T1067—2024
食品安全“快-法联动”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forfoodsafetyinjointactiononrapiddetectionandstatutory
examination
2024-08-22发布2024-09-22实施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04/T106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常州市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耿成钢、周遥、朱寅、袁荷芳、高蕙文、王佳林、宋淑文、杨丹妮、朱亚鑫、
祁奇、张晓金、李明霞、汤娇、许直、周嘉杰、贾卫昌。
I
DB3204/T1067—2024
食品安全“快-法联动”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和法定检验联动工作规范,包括基本原则、工作组织、工作机制、
工作流程、沟通协调、结果处置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快检实验室和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快-法
联动”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快检rapiddetection
利用快速检测设施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或快速检测产品说明书,对食品中特定物质
或指标开展快速定性或半定量检测。
3.2
法检statutoryexamination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检验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
3.3
快-法联动jointactiononrapiddetectionandstatutoryexamination
市场监管部门、快检实验室和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测的活动。
4基本原则
简化流程,快速响应,提高问题发现率,为监管服务提供支撑。
5工作组织
5.1组织机构设置
1
DB3204/T1067—2024
市场监管部门、快检实验室和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各自明确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成立联络工作
组,负责沟通对接,协调推动“快-法联动”工作。
5.2负责人职责
5.2.1负责“快-法联动”运行管理,统筹协调、组织落实。
5.2.2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5.3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