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课件第四编 知识产权_第二十二章 商标权.ppt
第二十二章商标权第一节商标权概述第二节商标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第三节商标权法律关系内容第四节商标权的取得第五节商标权的期限、续展和消灭第六节商标权的法律保护第一节商标权概述商标权的概念商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对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独占地、排他地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商标权的特征独占性和排他性专有性程度低于专利权时间性地域性商标制度的历史发展同商品经济有着紧密的联系法国1803年制定的《关于工厂、制造场和作坊的法律》,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包括保护商标的法律商标法律制度的作用及意义区别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同类商品商品质量的象征宣传商品有利于对外贸易返回第二节商标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商标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商标权人,包括申请商标注册并经主管部门依法核准,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人和经合法转让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成为商标权人商标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商标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在其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可视性专用标记商标的种类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商标的构成要件《商标法》第8、9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者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商标法》第10、11条返回第三节商标权法律关系内容商标权人的权利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转让权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权人的义务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法定注册商标的商品,未经注册不得销售缴纳规定的各种费用返回第四节商标权的取得取得商标权的原则注册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商标权取得的条件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权取得的程序申请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另行提出注册申请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提出变更申请审查核准注册返回第五节商标权的期限、续展和消灭商标权的期限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商标权的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商标权的消灭因注销而丧失商标专用权因撤销而丧失商标专用权返回第六节商标权的法律保护商标权保护的范围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权的保护方式依行政程序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依诉讼程序请求司法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