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_T1388-2011_种猪种用价值综合评定技术规范_河北省.docx
ICS65.020.30
B43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1388—2011
种猪种用价值综合评定技术规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3/T1388—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仝军、卫书朋、赵超、陈福星、张洪德、王志刚、王新芳、张亮。
I
DB13/T1388—2011
种猪种用价值综合评定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猪的种用价值评定指标体质外形评定、生长发育评定、生产力评定等具体操作要求
和出场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种猪测定站、育种猪场、原种猪场和繁殖猪场对瘦肉型种猪性能的测定和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820种猪登记技术规范
NY/T821猪肌肉品质测定技术规范
NY/T822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
NY/T825瘦肉型猪胴体性状测定技术规范
DB13/T980瘦肉型种猪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程
猪在眼、耳和行动的敏感灵活性方面以及肌肉和四肢骨骼的发育结实状态方面整体健壮状态的表
个体作为种畜对后代群体所能提供的遗传贡献。
种猪2月龄和6月龄时,按照本身体质外形、体重及双亲等级进行评定;8月龄时,除按照本身体
质外形、体重及双亲等级进行评定外,还需结合主要经济性状综合评定。
1
DB13/T1388—2011
4.2.1体质外形分级评定
种猪体质外形评分标准按照表1的要求执行,品种各部位有缺陷可适当扣分,有明显缺陷不能参加
体质外形评定。
表1瘦肉型种猪体质外形评分标准
最高分
体质及外形部位
整体形态
理想要求
公
母
20
品种特征明显,体质细致、结实、健壮、体格伸长、发育良好、性情灵活、
被毛光泽、皮肤紧凑,行动自然稳健
20
5
头大小中等,嘴筒齐大,上下唇吻合好,眼大明亮,耳根硬,颈长适中,
肌肉发达,颈肩结合好,无明显界限
头和颈
5
鬐甲平宽,肩胸宽广丰圆,胸深令人满意,肩胸结合好,肌肉丰满,肩后
无陷凹
肩、鬐甲和胸
背、腰、腹
腿臀
10
15
20
10
15
20
躯干宽广呈圆形,背宽长、平坦笔直,腹不下垂,在一条直线上,乳头排
列均匀,发育良好,乳头数在12个以上
整个后躯大于前躯,臀宽、长、平,大腿肌肉发达,至飞节丰满呈球形,
尾根粗大,摆动。
四肢
结实健壮,直立、开阔,比较高长,步行稳健
乳头排列均匀,发育良好,乳头数在12个以上
公猪睾丸发育均匀、良好
15
5
15
15
乳头和乳房
公猪生殖器官
总分
10
100
——
100
按照DB13/T980的要求进行,生长肥育性能评定得分用F表示。当达到100kg体重,但具备日
龄超过200d、饲料利用效率低于1:3.5或活体膘厚超过2.5cm三个条件之一的,不能参加生长肥育
性能评定。
按照DB13/T980的要求进行,繁殖性能评定得分用A表示。在具备受测猪同窝仔猪数低于8头
或21日龄窝重低于35kg两个条件之一的,不能参加繁殖性能评定。
4.2.2.3产肉性能分级评定
按照DB13/T980的要求进行,产肉性能评定得分用R表示。在具备胴体瘦肉率低于50%、膘厚超过
2.5cm或肌内脂肪含量低于1%三个条件之一的情况下,不能参加产肉性能评定。
根据受测猪的生长肥育性能、产肉性能和母猪的繁殖性能进行种猪综合评定。种猪综合评定按(1)
Z=F×0.3+R×0.2+A×0.5……………(1)
2
DB13/T1388—2011
F——生长肥育性能得分;
R——产肉性能得分;
A——繁殖性能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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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定方法
5.1测定要求
5.1.1选址合理,有相应的测定猪舍或测定栏。
5.1.2有必要的检测设备,如活体背膘测定仪、电子称、磅秤等仪器设备,出具数据的仪器设备应经
过计量鉴定,达到规定的精度要求,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
5.1.3有合格的测定员和兽医人员。
5.1.4测定饲料符合各品种猪营养需要,营养水平相对稳定,测定环境基本一致。
5.1.5被测定猪健康、无病、无残疾、编号清楚、有三代以上系谱记录,符合品种特征。
5.2测定方法
5.2.1
体质外形测定
5.2.1.1拟定评分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品种特征、体质和整体发育的对称性;前躯(鬐甲、肩和胸);
中躯(背、腰、肋、腹和乳头);后躯(臀、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