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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CACM 1180-2019 中医内科临床诊疗指南 抑郁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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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咨

为ICS11.120C05

团体标准

T/CACM1180—2019

代替ZYYXH/T49—2008

中医内科临床诊疗指南抑郁症

ClinicalguidelinesfordiagnosisandtreatmentofinternaldiseasesinTCMDepression

2019-01-30发布2020-01-01实施

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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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指南参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指南代替了ZYYXH/T49—2008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抑郁症,与ZYYXH/T49—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诊断依据(见2008年版的1);

——删除了其他疗法中的单方验方(见2008年版的3.1);

——修改了西医诊断(见3.1)、中医诊断(见3.2)、分证论治(见4.1);分证论治以急性期、巩固期、维持期三期论治,每期中注明了主要证型;

——增加了中医鉴别诊断(见3.3)、中成药内容(见4.2)、其他疗法(见4.3)、疾病管理(见4.4)、预防和调护(见4.5)。

本指南由中华中医药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普陀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同德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定芳、唐启盛、孙燕、陆峥、袁灿兴、白宇、俞晓飞、王新志、张捷、李跃华、冯斌、林兴栋、汪涛、宋水江、杨东东、吕佩源。

本标准于2008年7月首次发布,2019年1月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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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指南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项的“2014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金中医药标准制修订项目”之一,项目负责部门为中华中医药学会,在中医临床诊疗指南修订专家总指导组和内科临床诊疗指南专家指导组的指导、监督下实施。修订过程与任何单位、个人无利益冲突。

近年来,抑郁症已成为临床常见疾病之一,但并未得到患者、家属及医生的足够重视,大多数躯体疾病伴发的抑郁症被忽视。抑郁症具有高复发的特性,及时予以识别和处理,并得到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可改善或消除抑郁的核心症状,恢复社会功能,减少复发可能,降低经济损失。

中医药在缓解躯体症状方面有较好疗效。无论单用中医药或中西医联合治疗均能起到缓解躯体症状、减少西药副作用、增加依从性的效果。因此,规范化的抑郁症诊治对于抑郁症的防治及复发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根据循证医学原则,本指南针对抑郁症推荐了中医药的诊断和治疗建议,可以指导临床医生规范使用中医药。同时建议临床医生加强对抑郁症患者的识别与管理,提高抑郁症患者及家属对该病的知晓率。对于重度抑郁症特别是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建议在精神科规范治疗下,可参考本指南进行中医药辨证治疗。

本指南工作小组成员包括中医学、神经内科、精神科等专家。本指南编制过程包括专家组对抑郁症中医辨证内容的确定与治疗方案以及中医临床研究证据的评价等。

本次指南编写小组在2008年出版的中医内科常见病西医疾病部分·抑郁症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其发布以后临床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重点探讨指南的实用性、可理解性、适用性及其在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检索了2008年以后近7年来抑郁症中医药诊疗相关的文献资料,包括中医药在症候规范化、症候演变规律以及综合防治方案的优化、中医药有效药物的研究等方面取得的证据,通过文献研究和循证医学方法,选择出高质量的证据,形成新的推荐意见;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更新形成了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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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内科临床诊疗指南抑郁症

1范围

本指南提出了抑郁症的诊断、辨证、治疗、疾病管理、预防和调护的建议。

本指南适用于首发或复发的轻、中度抑郁症或疾病伴发抑郁障碍的人群,对于重度抑郁症特别是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建议在精神科规范治疗下,参考本指南进行中医药辨证治疗。

本指南适用于临床各科医师使用。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2.1

抑郁症Depression

又称抑郁障碍、抑郁发作。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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