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矿井设计采区布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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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采区布置
5.1.1 矿井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的首采区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在煤层赋存条件稳定、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地质勘查程度高的块段;
2 资源应可靠,可采储量应丰富;
3 应能保证采区生产能力,服务年限应长,并应有利于采区的正常接替;
4 应避开重要建(构)筑物,村庄应少;
5 应位于井底车场或主井井底附近,工程量应省,贯通距离应短。
5.1.2 采区内同时生产的回采工作面个数,同一煤层的一翼不应超过1 个回采工作面;同
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时,不应超过2 个回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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