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条文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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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XX
条文说明
1 总 则
2 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2.1 矿井资源/储量
2.2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3 井田开拓
3.1 井田开拓方式
3.2 井口位置与开采水平划分
3.3 开拓巷道布置
3.4 开采顺序与采区划分
4 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
4.1 井筒
4.2 井底车场
4.3 主要硐室
5 井下开采
5.1 采区布置
5.2 采煤方法及工艺
5.3 采区巷道布置
5.4 巷道掘进与掘进机械化
6 井下运输
6.1 一般规定
6.2 煤炭运输
6.3 辅助运输
6.4 运输设备与车辆配备
7 通风与安全
7.1 通 风
7.2 抽放瓦斯
7.3 井下灾害防治
7.4 矿井热害防治
7.5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8 矿井主要设备
8.1 提升设备
8.2 通风设备
8.3 排水设备
8.4 压缩空气设备
8.5 抽采瓦斯设备
8.6 注氮设备
9 地面生产系统
9.1 一般规定
9.2 井口布置
9.3 井口受煤仓
9.4 筛分、选矸与破碎
9.5 带式输送机运输
9.6 储存与装车
9.7 计量与煤质检查
9.8 矸石和脏杂煤处理
9.9 矿井修理车间及木材加工房
10 总平面布置及地面运输
10.1 矿井地面总布置
10.2 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
10.3 防洪及竖向设计
10.4 场内运输
10.5 管线综合布置
10.6 地面运输一般规定
10.7 标准轨距铁路
10.8 场外道路
11 供配电系统
11.1 一般规定
11.2 供电电源
11.3 电力负荷
11.4 地面供配电
11.5 井下供配电
11.6 照明
11.7 防雷电保护
12 信息与自动化
12.1 一般规定
12.2 安全生产监测监控
12.3 安全生产综合自动化
12.4 信息化管理
12.5 通 信
12.6 信 号
13 地面建筑、给水排水与供热通风
13.1 地面建筑设计一般规定
13.2 主要工业建筑物与构筑物
13.3 建筑面积指标
13.4 水 源
13.5 给水排水
13.6 井下消防洒冰
13.7 供热通风
13.8 矿井井筒防冻
13.9 锅 炉 房
14 节能减排与综合利用
14.2 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风
14.6 电气设备
15 环境保护
15.1 一般规定
15.2 污染防治
15.3 生态保护
16 建设工期
16.1 移交标准
16.2 施工进度
16.3 建设工期
17 技术经济与评价
17.1 一般规定
17.2 劳动定员及劳动生产率
17.3 投资估算及概算
17.4 经济评价
17.5 技术经济综合评价
17.6 风险分析
17.7 社会评价
1 总则
1.0.1 本条阐明了制定本《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的依据和目的。
1 国家颁发的一系列与煤炭工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等,是对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进行宏观指导的根本法规,是制定本规范的基本原则和依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 年国建设部监督局发布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以下简称“原规范”)是结合当时实际情况制定的,执行后曾对煤炭工业矿井建设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煤炭工业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水平和技术面貌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建设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中取得了很多新成果,在确保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方面积累了不少新经验,原规范已不能适应煤炭工业发展要求,必须把近年来国内外煤炭地下开采的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纳入标准,才能促进煤炭矿井建设的不断发展,这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1.0.2 本条对原规范确定的适用范围作了修订——将适用范围由“适用于”修改为“适用于”。其主要原因是1《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2 ;
3 ”改为“初步可行性研究”。1.0.3 为确保矿井设计的可靠性、准确性,矿井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矿井设计各阶段要具有相应的支持性文件,本条在以下条款中均有具体要求。
1.0.4、1.0. 这两条分别明确了矿井可研、可研和矿井设计应遵循的基本编制原则:
1 矿井可研是为矿井建设项目能否立项提供决策咨询,可研是为矿井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两者的目的都是为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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