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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课件1.ppt

发布:2017-07-06约8.11千字共4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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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作社市场开拓能力得到加强,“合作社直供、超市直采”的营销模式逐步建立。 2011年,我区共组织35家合作社参加了第二届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成都)交易会和商务部、农业部共同举办的西安“农超对接”进万村活动,合作社销售农产品金额达443.4万元、签约及达成意向金额13.5亿元。2010年,自治区农业厅与家乐福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议,经过双方几年的协作和共同努力,新疆已成为家乐福在中国的第二大直采基地。目前,家乐福全国直采团队已与我区的4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合作,采购葡萄、葡萄干、香梨、哈密瓜、红枣、核桃等新疆特色农产品在家乐福48个城市的170多家大型综合超市销售。据统计,2011年,家乐福在合作社采购量突破12000吨,较上年增加了6228吨,总采购金额近9000万人民币,较上年增加4400万元,惠及全区6.2万余农民。 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由2007年的510个,发展到2011年底的5284个,短短五年时间合作社数量发展了10倍。二是经营规模越来越大。五年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较小,一般只有成员10――20人左右,一个合作社成员经营的土地面积在几百亩,最多也就是3、5000亩,养殖规模几十到上百头。现在不同了,合作社的规模都在不断扩大,成几何级数增长。全区400多家自治区级示范社的种植面积平均达到上万亩,养殖合作社以牛羊为主的规模达到千头以上。入社成员合作社成员数由7.2万户增加到26.8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数由11万户,增加到67.2万户,成员和带动非成员数占到全区农户总数的38%。三是经营领域越来越宽。五年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领域仅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经营比较单一。现在经营领域已扩展到农家乐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外贸出口等各个领域,并朝着专业化生产,集团式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方向发展。 经济效益越来越显著。 巴里坤哈密蒲生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生态发酵床养猪”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建设。2011年出栏绿色生猪1.5万口,节水6万立方米,节省饲料432吨,节省劳力8人,降低投入117.52万元。合计增加收入381.57万元,覆盖周边300户,1600余人,人均收入与2009年相比提高10%,增收5620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标 2011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11〕19号),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制定了鼓励合作社发展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用地用电和农产品运输优惠等政策。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职责,各级农经部门负责发展规划制定、法律政策落实、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示范培育、宣传培训、统计监测等具体工作。 自治区提出,力争到2015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达到8000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覆盖面达30%,50%以上的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增收水平超过其他农户20%以上。为此,自治区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每年从全疆选择100个示范社加以扶持培育。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的扶持政策 (一)产业政策倾斜。 (二)财政扶持。 (三)金融支持。 (四)税收优惠。 (一)产业政策倾斜。 (1)良好政策环境 17届3中全会新部署: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2011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11〕19号),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制定了鼓励合作社发展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用地用电和农产品运输优惠等政策。 促进农产品进城销售 2007.10.第5届中国国际农交会专业合作社展区签约成交5亿多元 (2) 各部门支持政策逐步出台 (3) 各部门支持政策逐步出台 (二)财政扶持。 近年来,我区始终把合作社发展摆在财政支农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项目补助的形式予以资金扶持。从2007年起,就利用“一村一品”项目安排332万元资金对合作社进行扶持。从2009年起,围绕粮食、棉花、林果、畜牧、区域特色、设施农业六大产业和农机服务。从2009年起,自治区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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