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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中南传媒:关于部分超募资金运用计划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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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7 页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 2011-035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超募资金运用计划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运用超募资金投资的项目为建设衡阳市新华文化广场,总投资额为 4300万元。  该项目的目的是建设衡阳市新华文化广场,开展文化 MAIL 业态的复合 经营,以扩大衡阳市新华书店业务销售量并实现业态升级,将有利于业 务持续健康发展。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4号文核准,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66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24,26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300.2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68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募集资 金已于2010年10月25日全部到位。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出版创意策划项目等九个项目,预计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 2 页 共 7 页 投资185,221.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募资金为227,078.64万元。截至 目前,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 二、本次运用超募资金建设衡阳市新华文化广场的具体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市分公司(以下简 称“衡阳市新华书店”)目前经营面积狭小,现有的三个门店设备陈旧老化, 远远不能满足其发展需要和城市经济、人口对图书市场的需求,严重制约 了业务的发展。为实现业态升级和经营提质,拟运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300 万元建设衡阳市新华文化广场,具体包括如下两项: (一) 购买关联人开发的“新华名筑”项目部分房产 1、关联交易概述 衡阳市新华书店拟运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238.52万元购买“新华名筑” 项目部分商业房产共计4508.87㎡和地下30个车位的使用权,作为建设衡 阳市新华文化广场及其配套办公、运营设施。“新华名筑”项目由湖南华宏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低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及产生 同业竞争。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 六位关联董事审议时回避表决,三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关联交易。 2、关联方介绍 湖南华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 8月,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 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单位住所为长沙市芙蓉区芙 蓉中路二段76号 7楼,法定代表人储斌,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建筑材 第 3 页 共 7 页 料的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2010年净资产4547.77万元, 净利润为-408万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 易没有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 3、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新华名筑”项目位于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6号,地理位置优 越,交通便利,周围市政配套设施完备,处于政府机关、学校的云集地, 大批企业已进驻,是未来发展的核心区。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齐全。 衡阳市新华书店拟购买“新华名筑”项目建筑面积共计 4508.87 ㎡的 商业房产所有权和地下30个车位的使用权。商业房产的具体房号为:1005 房(建筑面积1244.24㎡)、1006房(建筑面积95.55㎡)、1007房(建筑 面积93.99㎡)、2013房(建筑面积1749.46㎡),3013房(建筑面积1325.63 ㎡)。30 个车位的具体车位编号为-1157、-1158、-1159、-1160、-1161、 -1162、-1163、-1164、-1165、-1166、-1167、-1168、-1169、-1225、-1226、 -1227、-1228、-1269、-1270、-1271、-1272、-1273、-1274、-1275、-1276、 -1277、-1278、-1279、-1280、-1281。 4、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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