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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供方评价控制程序.doc

发布:2015-08-12约1.69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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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确保供方能够提供满足本公司规定要求之产品/服务。 2 范围 本程序对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供方的评定及选择作出了明确规定。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供应商评定工作; 3.2 合格供方名单由总经理批准; 3.3 办公室负责跟踪合格供方质量情况。 4 定义 5 运作流程 5.1 应评定的供方包括: a) 产品提供方; b) 运输服务提供方。 5.2 如下情形之一者,可将供方直接登录为合格供方: a)在本公司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之前,已往来的供方,且产品/服务未出现不合格者; b) 由顾客指定的供方(其供应原材料只可用于该顾客产品); c) 卖方独占市场时; d) 其它特殊情况。 5.3 产品提供方评定流程 5.3.1 供方市场初选 生产部依据顾客需求、市场有关信息,收集目标产品提供方有关详细资料,填制《产品供方评审表》;一般而言,供方应: a) 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b) 具备相应的生产、加工和检测能力和经营范围; c) 具备良好的质量信誉和资信状况,交货或服务及时。 5.3.2 供方产品检测 生产部向供方提供采购物资有效技术资料,要求供方提供样品,送技术部依据《原材料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办公室将检验结果填制相应的《产品供方评审表》,并将评审表返回生产部; 5.3.3 供方产品试用 生产部向检验合格的供方,试订小批量样品送生产部试用,生产部将试用结果填制相应的《产品供方评审表》,并将评审表返回生产部; 5.3.4 生产部对供方进行综合评定,包括:信用、价格、交货期、规模、技术力量等,并填制《产品供方评审表》; 5.3.5 产品供方确认 总经理对依据上述评定准则所得评定结果进行确认,若确认通过,即可视为合格产品提供方。 5.3.6 合格产品提供方档案建立 生产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方汇总表》。 5.3.7 合格产品供方定期评定 a) 若同一供方,一年内连续三批出现不合格,技术部应以报告形式提交总经理裁决,若裁决为撤消,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反之,则由办公室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提请改进。裁决之结果传达至供方。 b) 生产部应建立所有供应商供货台帐,一年之内,生产部应对合格供方定期予以评定,评定准则为本程序5.3条款加供方提供产品年度合格率,若裁决为撤消,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若结论需供方某一方面需整改,则由技术部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提请改进,裁决之结果传达至供方。 5.4 运输服务提供方 5.4.1 运输供方评定 生产部依据顾客需求、市场有关信息,收集目标运输服务提供方有关详细资料并依据《运输服务提供方评定细则》,对目标运输供方进行评定,评定结束,生产部经理于《运输供方评定细则》相应栏目填制评定结论; 5.4.2 运输供方确认 经总经理确认之《运输供方评审表》,即可视为合格运输服务提供方。 5.4.3 合格运输服务提供方档案建立 生产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方汇总表》。 5.4.4 合格运输供方定期评定 a) 合格供方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结束,生产部应依据本程序5.4相关条款重新选择及评定合格运输供方; b) 若一年内出现一次因运输而导致产品出现品质问题,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6 相关支持文件 6.1 《原材料检验规程》-------------------KSD-WI-06-2012 7 相关质量记录表格 7.1 《产品供方评审表》-------------------Q/KSD-QRT-12 7.2 《运输服务提供方评定细则》-----------Q/KSD-QRT-13 7.3 《合格供方汇总表》-------------------Q/KSD-QRT-14 常州科盛达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供方评价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KSD-PD-05-2012 版本/修订号 A/0 实施日期 2012年04月01日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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