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积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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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积分办法》
一、 志愿服务项目
1、有详细的规章制度,做好团队内志愿者的登记、注册、招募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填写活动记录,保存活动档案;
2、工作扎实,管理有序,活动经常,成绩显著,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校内影响力,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根据自身特点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满分10分;
结合自身特点制定较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满分10分。
3、能自主开发具有特色且符合实际需求、符合时代需求,具有创新性和可复制性的项目,持续时间一年以上,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在一年内,同一主题下,活动形式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多次活动,按如下方法计分:
分数=基本分5分+活动数量×1分+活动形式种类×1分。
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时间在一年及一年以上并将持续进行的活动,按如下方法计分:
每次参加活动人数为1—5人:分数=持续年数×3分+活动次数×1分;
每次参加活动人数为6—10人:分数=持续年数×3分+活动次数×2分;
每次参加活动人数为10人以上:分数=持续年数×3分+活动次数×3分。
4、2012年累计组织志愿服务至少达到50人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组织志愿服务人次50—100人次:3分
组织志愿服务人次100—200人次:10分
组织志愿服务人次200人次以上:20分
5、在“志愿北京”网站完成注册,团队内志愿者人均服务时间48小时以上;
6、媒体宣传报道按照如下方法计分(媒体宣传报道实行累计加分):
院级媒体宣传报道每个加1分;
校级媒体宣传报道每个加2分;
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每个加3分;
省级媒体宣传报道每个加4分;
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每个加5分。
报送材料
1、事迹材料。申报各类奖项需报送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一份。(内容要求:重实例,重数据。格式要求:A4页面;标题为黑体小二号,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2、活动照片。申报各类奖项需报送工作照片2-3张,并附图片说明。
二、 志愿服务个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思想积极上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强烈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遵守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安排,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
4、思想品德良好,敬老爱幼,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协会举行的各项志愿者活动,包括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和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的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积极,乐于奉献,服务效果良好;
4、在“志愿北京”完成志愿者注册,2012年志愿服务时间累计50小时以上;
5、结合志愿者的服务时数、服务内容、事迹报告以及在志愿者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给予优先考虑,具体方案如下:
2012年志愿服务时间超过50小时的部分按以下标准给予加分
(需提前上交时间证明):
0—20小时 5分
20—30小时 10分
31—40小时 15分
40—50小时 20分
50小时以上 40分
6、 在志愿服务方面曾经荣获相关奖项,在学校或者院系有一定影响力的个人优先考虑具体方案下:
(需提前上交证书复印件)
获得国家级优秀志愿者,每次计10分;
获得省级、市级优秀志愿者,每次计8分;
获得校级优秀志愿者、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奖,每次计5分;
无偿献血每次计5分
报送材料
1、事迹材料。申报需报送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一份。(内容要求:重实例,重数据。格式要求:A4页面;标题为黑体小二号,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2、活动照片。申报需报送工作照片1-2张,并附图片说明。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所有。
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
北京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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