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改增政策材料.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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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基本政策解析
;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基本纳税人
2、纳税人特殊规定:承包、挂靠纳税人
3、纳税人分类:一般纳税人 VS 小规模纳税人;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4、扣缴义务人
5、合并纳税; (二)征税范围
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其具体范围按照本实施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非经营活动不征税:
(1)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二)征税范围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视同销售包括: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营改增的税率;
(四) 如何计算营改增的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销售总价/(1+税率)
进项税额则根据具体情况计算确定(具体见下表)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涉及业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不动产、在建工程及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三)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贷款利息及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②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
(五)兼营与混合销售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
(六)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1)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代收代付)
(3)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的维修基金
;
(七)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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