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暂定).PDF

发布:2018-11-16约字共5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暂定)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东北财大校 发[2015]49 号)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 实际情况,特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以奖励学业成绩、科 研成果、思想品质、日常表现等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 1.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院规院纪,受到纪律处分; 2.休学或保留学籍; 3.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 4.提供申报材料不实; 5.研究生期末考试出现不及格。 二、评审原则 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按学年进 行评定。学院切实做到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四个统一”,即:统 一评定时间、统一评分细则、统一评定程序、统一公示内容。 三、名额分配 学院按照《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 及各专业全日制研究生人数,测算出各专业奖学金名额,对经筛选符 合条件的学生在专业中进行评选,其中经济思想史与经济史两专业合 并进行综合评选。 四、具体评审程序及细则 1.个人申请。符合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 3.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打分。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 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分数=学业成绩*30%+科研能力*60%+综合表 现*10%;  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分数=学业成绩*60%+科研能力*30%+综合表 现*10%。 学业成绩评分说明:  由研究生院提供学生成绩分数(学年内全部成绩平均分)乘以系数 后得出学生的学业成绩分数。  学业成绩=第一学年平均成绩*30%+第二学年平均成绩*70%  科研能力评分说明:  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提供的科研成果打分,满分100 分, 最低分0 分。汇总各评审委员打分计算平均值后乘以系数,得出学生 的科研能力分数。 依据《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试行)》(东北财大校发【2015】 52 号),科研能力部分的打分标准如下: (1)参与有关科研项目、编撰教材及著作、未列入 CSSCI 和 CSCD 东北财经大学数据库检索的论文,以上三项暂不列入学业奖学金科 研成果打分系列; (2 )关于作者署名顺序和署名单位说明:署名单位应为“东北财 经大学”或者“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导师 为第一作者视同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分数按 30%计算;第三作者按 10%计算。  (3 )列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 (包括扩展版来源期刊)的期刊:一区论文100 分/篇;二区 论文 70 分/篇;三区论文 50 分/篇;四区论文 30 分/篇。  (4 )会议论文由评审委员会认定,一般不超过20 分/篇。  综合表现评分说明: (1)日常表现基础分2 分,满分为 10 分。 (2)校聘“三助一辅”;班长、支书、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 部长、副部长 3 分;副班长、副支书 2.5 分;班委2 分,重复身份 的按分数高者计算,并依据工作情况酌情加、减分。 (3)测评学年内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市/校级比赛优秀奖、三等奖 0.5 分,二等奖1 分,一等奖2 分,省级类比市/校级多0.5 分,国 家级类比市/校级多1 分。 (4) 献血1 分,参加院校牵头组织的师生共建活动 0.5 分。 (5) 对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科研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及课堂出 勤检查,无故缺席一次扣0.5 分,无故缺席三次及以上者,取消参评 资格。在本学年请假累计8 天以上1 个月以内,按缺勤扣2 分处理。 4.学院审定。学院学术委员会集体研究,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5.公示。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 少于3 天。根据公示后的结果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并 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附:2016‐2017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  硕士研究生:  类别 奖学金级别 分配方案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