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盘开票系统商品税率设定及抄报税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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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系统商品税率设定及抄报税注意事项,
请根据您使用的系统版本参考以下操作说明!
一、税控盘开票系统商品税率设定及抄报税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税率设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商品编码:在商品编码中新增商品时,纳税人选择商品税目,然后在税目编码中按照货物或劳务服务选择正确的适用税率,否则无法保存。报错如下图所示
开票界面
发票开具时,请核对商品税率无误后再打印发票。
在发票填开界面选择商品名称时:如果是从商品编码库中直接调,则税率默认为增加商品时的税率,此时双击税率也可以修改税率。
如果直接输入商品名称,税率默认为上次(上一张发票最后一行)的税率,如果与实际适用税率不一致时,务必应按照实际税率开具(双击税率栏进行修改)。
情况一:开具单行商品(如下图)
若商品名称手工输入,税率设定17%,则下次开具发票录入商品名称时,税率默认17%,如果与实际适用税率不一致时,务必应按照实际税率开具(双击税率栏进行修改);若从商品编码调用商品名称,则税率为商品编码中设定的税率,此时双击税率也可修改。
情况二:开具多税率,多行商品(如下图)
增加商品行时,新增加的商品行税率默认为商品行1设定的税率,此时双击税率可重新选择。
填开不同税率的多行商品时,最后一行输入的商品税率为下次填开发票录入商品时的默认税率,如果下次填开时显示的税率与实际适用税率不一致时,务必应按照实际税率开具(双击税率栏进行修改)。
注意事项2:报税处理
先检查软件版本(帮助—关于或软件登陆界面左上角可以看到)。
如下图软件版本为:V2.0.05 150919(注意0705版本之后新增自动上报汇总并反写功能)
月初会计纳税申报成功后登陆开票软件确认报税是否成功。
点 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如下图
选择发票种类,查看开票截止日期,数据报送起始日期,数据报送终止日期。
如当前月份为11月份:开票截止日期大于当前月份11月即12月15号,说明报税成功。同时注意数据报送起始日期为11月1号,数据报送终止日期为11月30号
不管征期内有无开具发票都需进行网上抄报。
用管理员身份登陆开票软件,报税流程:报税处理→网上抄报→发票同步→修复→上报汇总→反写
网上抄报无法完成时,需携带税控盘去税局窗口报税。
5、软件提醒功能设置(系统设置→参数设置→运行参数)。
二、金税盘版开票系统税率设定和抄报税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税率设定
企业设置票面商品或劳务的税率有两种方法:
事先建立商品库的时候,在 “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增加”中,在出现项目中税率默认为3%(务必修改),企业选择本单位实际税率进行修改,开票时选择相应项目后确定税率是否正确后完成发票开具。
2、开票时在票面上是通过直接手工添加商品或劳务的,商品或劳务票面的税率默认为17%(务必确认),如企业为其他税率的,请在17%上双击鼠标左键点击出现的下拉箭头选择所需税率,选择正确的税率后完成发票开具。
注意事项2:抄报税处理
使用升级版开票系统,请各位纳税人按照使用不同版本的开票系统完成每月的抄报税。
如何区分版本的办法
在系统登录界面,查看下图1红框可以查看版本号:
图1
开票界面,可以通过标题栏或者点击菜单“帮助”—“关于”也可以查看版本号,下图2红框可以查看版本号。
图2
(V2.0.10.0426以前旧版本)按以下步骤进行抄报税:
1、月初:进入开票系统,点击报税处理,再点击远程抄报按钮,数据自动汇总到税局后台,做完此步骤纳税人即可开具当月发票(见下图3);
图3
2、在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中做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做一次此操作);
3、申报成功后,回到开票系统中报税处理里面点击远程清卡。(见下图4)
图4
三、(V2.0.10.0426含以后版本)按以下步骤进行抄报税:
1、月初进入开票系统可以正常开具发票。
2、在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中做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做一次此操作);
3、纳税申报成功后,重新进入开票系统,系统提示完成清卡。(见下图5)
图5
常见问题:
问题一:如何确定是否抄报成功?
答:可按以下步骤确认是否抄报成功(征期10月份):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上次报税日期”:11月11日16时48分(如下图1所示)、“报税资料”:无 — 则说明系统已经自动抄报税成功;
图1
问题二:月初操作远程抄报时出现如图错误提示(如图2):
图2
答:该提示是由于报税服务器通道拥堵所引起,请换时间段多操作几次即可。
问题三:月初抄报税提示:有离线未上传发票,不允许远程抄报(如图3提示)。
图3
解答:该问题是由于上个会计月还有未及时上传的发票。解决方法:需要操作上报汇总再执行远程抄报—远程清卡。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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