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160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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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或“公司”)为了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维护公司股价,
保护投资者利益,拟实施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
为保证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通过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职业道德、态度、能力、业绩等工作
绩效的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而积极地利用股权激励机制,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考核范围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
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三、考核执行机构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
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部署安排,具体负责
考核实施工作。
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相关考核工作,并负责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沟通及衔接工作。
四、考核方法、内容及期间
0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激励计划解锁期的 4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
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如果考核当年公司业绩不达标,则激励对象
当年可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须以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15、2016、2017年度单机利润三年算数平均值不少
第一个解锁期
于2,000万元
公司2016、2017、2018年度单机利润三年算数平均值不少
第二个解锁期
于2,000万元
公司2017、2018、2019年度单机利润三年算数平均值不少
第三个解锁期
于2,000万元
公司2018、2019、2020年度单机利润三年算数平均值不少
第四个解锁期
于2,000万元
年度单机利润=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度加权平均机队总数。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考核依据
被考核人员所在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公司与激励对
象签署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以及本办法。
2、考核内容及权重:
工作业绩 工作能力 工作态度
考核对象 80% 10% 10%
3、具体考核项目
(1 )工作业绩:指每年公司与考核对象签署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以及
KPI 考核内容等。
(2 )工作能力:指按不同类别的岗位所确定的、在岗位说明书中描述的、
在不同的职务上完成工作所需要的能力标准,包括计划与决策能力、协调与组织
能力、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学习和引进新知识新技术的程度和能力等。
(3 )工作态度:工作主动性、责任感、团队精神和纪律性。
4 、考核方式
(1)工作业绩对接公司年度绩效中个人业绩指标评分。
(2 )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通过年度360 度考核进行评估,按照自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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