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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_T 220-2023 猪栏标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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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220—2023代替DG/T220—2019

猪栏

2023-02-03发布2023-02-0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DG/T220—2023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4.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2

4.2样机确定 2

4.3生产量和销售量 2

4.4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2

5初次鉴定 2

5.1一致性检查 2

5.2安全性评价 3

5.3适用性评价 3

5.4可靠性评价 5

5.5综合判定规则 6

6产品变更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9

I

DG/T220—2023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220—2019《猪栏》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220—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删除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修改了一致性检查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产品变更的有关内容;

——删除了附录A中猪栏外形尺寸要求。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220—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林叙彬、李靖、周翔、邱韶峰、洪露、饶卫航、王健康、郑凯仁。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220—2019。

II

DG/T220—2023

猪栏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猪栏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猪栏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猪栏

由规定高度围栏和栏门围闭成一定面积,且配备漏缝地板、食槽、饮水装置和/或保温装置等的养猪设备。包括定(限)位栏、分娩栏、保育栏和育肥栏。

3.2

定(限)位栏

用于单头母猪饲喂的猪栏。

3.3

分娩栏

用于分娩阶段母猪和仔猪饲喂的猪栏,主要由母猪围栏、仔猪围栏、母猪食槽、仔猪补料槽等组成。

3.4

保育栏

用于保育阶段仔猪饲喂的猪栏。

3.5

育肥栏

用于育肥阶段猪只饲喂的猪栏。

1

DG/T220—2023

4基本要求

4.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

b)样机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

c)与猪只直接接触的零部件材料(塑料件、饮水器或仔猪电热板等)的无毒无害承诺书;

d)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应包括购买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出厂编号、生产日期等,用户使用猪栏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用户数量为10户)。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4.2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由制造商送样,数量为1套。样机由制造商按约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试验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后,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由制造商重新送样。

4.3生产量和销售量

初次申请推广鉴定时,产品的生产量应不少于20套,销售量应不少于10套。

4.4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被测参数的准确度要求见表1。选用仪器设备的量程和准确度应与表1的要求相匹配。试验用仪器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表1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

序号

被测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要求

1

长度

0m~5m

1cm

0mm~500mm

0.1mm

0μm~1000μm

1μm

2

0kN~100kN

1N

3

时间

0h~24h

1s/d

4

温度

0℃~50℃

0.2℃

5

电阻

0MΩ~500MΩ

读数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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