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_T 220-2023 猪栏标准规范.docx
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220—2023代替DG/T220—2019
猪栏
2023-02-03发布2023-02-0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DG/T220—2023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4.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2
4.2样机确定 2
4.3生产量和销售量 2
4.4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2
5初次鉴定 2
5.1一致性检查 2
5.2安全性评价 3
5.3适用性评价 3
5.4可靠性评价 5
5.5综合判定规则 6
6产品变更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9
I
DG/T220—2023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220—2019《猪栏》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220—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删除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修改了一致性检查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产品变更的有关内容;
——删除了附录A中猪栏外形尺寸要求。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220—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林叙彬、李靖、周翔、邱韶峰、洪露、饶卫航、王健康、郑凯仁。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220—2019。
II
DG/T220—2023
猪栏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猪栏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猪栏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猪栏
由规定高度围栏和栏门围闭成一定面积,且配备漏缝地板、食槽、饮水装置和/或保温装置等的养猪设备。包括定(限)位栏、分娩栏、保育栏和育肥栏。
3.2
定(限)位栏
用于单头母猪饲喂的猪栏。
3.3
分娩栏
用于分娩阶段母猪和仔猪饲喂的猪栏,主要由母猪围栏、仔猪围栏、母猪食槽、仔猪补料槽等组成。
3.4
保育栏
用于保育阶段仔猪饲喂的猪栏。
3.5
育肥栏
用于育肥阶段猪只饲喂的猪栏。
1
DG/T220—2023
4基本要求
4.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
b)样机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
c)与猪只直接接触的零部件材料(塑料件、饮水器或仔猪电热板等)的无毒无害承诺书;
d)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应包括购买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出厂编号、生产日期等,用户使用猪栏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用户数量为10户)。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4.2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由制造商送样,数量为1套。样机由制造商按约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试验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后,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由制造商重新送样。
4.3生产量和销售量
初次申请推广鉴定时,产品的生产量应不少于20套,销售量应不少于10套。
4.4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被测参数的准确度要求见表1。选用仪器设备的量程和准确度应与表1的要求相匹配。试验用仪器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表1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
序号
被测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要求
1
长度
0m~5m
1cm
0mm~500mm
0.1mm
0μm~1000μm
1μm
2
力
0kN~100kN
1N
3
时间
0h~24h
1s/d
4
温度
0℃~50℃
0.2℃
5
电阻
0MΩ~500MΩ
读数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