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_T 188-2023 红枣捡拾机标准规范.docx
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188—2023代替DG/T188—2019
红枣捡拾机
2023-02-03发布2023-02-0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DG/T188—2023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4.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1
4.2样机确定 1
4.3生产量和销售量 1
4.4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1
5初次鉴定 2
5.1一致性检查 2
5.2安全性评价 2
5.3适用性评价 3
5.4可靠性评价 5
5.5综合判定规则 6
6产品变更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9
DG/T188—2023
I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188—2019《果实捡拾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188—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大纲名称;
——修改了大纲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生产量和销售量;
——修改了产品一致性检查项目;
——修改了安全防护有关内容;
——修改了安全信息有关内容;
——修改了安全性能有关内容;
——修改了试验条件;
——修改了调查结果要求;
——修改了致命故障和严重故障;
——修改了综合判定表有关内容;
——修改了产品变更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附录A;
——修改了附录B。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188—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李峰、苏瑜、徐文艺、王芳、张毅、热依汗古丽·夏木西、阿吉尔古丽·卡德尔、王擎天。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188—2019。
DG/T188—2023
1
红枣捡拾机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红枣捡拾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气吸步进式红枣捡拾机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步进式红枣捡拾机
由操作者步行操纵将散落(或集条)在地面上的红枣捡拾、清选及输送的机具。
3.2
机械破损红枣
因机械作业造成表面破损的红枣。
4基本要求
4.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
b)样机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
c)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应包括购买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产品编号等,提供的用户应为作业1个季节以上的,分布在3个主要使用(销售)区域,数量为
15户);
d)配套发动机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相关要求的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复印件或环保信息社会公开信息文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4.2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由制造商送样,数量为2台,其中1台用于鉴定,1台备用。样机由制造商按约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经检验人员验样并经制造商确认后方可进行试验。试验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后,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启动备用样机重新试验。
4.3生产量和销售量
初次申请推广鉴定时,产品的生产量应不少于20台,销售量应不少于15台。
4.4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被测参数的准确度要求见表1。选用仪器设备的量程和准确度应与表1的要求相匹配。试验用仪器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DG/T188—2023
2
表1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
序号
被测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要求
1
长度
0m~5m
1mm
2
质量
0kg~5kg
1g
0kg~50kg
50g
5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