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DG_T 179-2023 割捆机标准规范.docx

发布:2025-03-31约9.75千字共1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179—2023代替DG/T179—2019

割捆机

2023-02-03发布2023-02-0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DG/T179—2023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基本要求 1

3.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1

3.2样机确定 1

3.3生产量和销售量 1

3.4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1

4初次鉴定 2

4.1一致性检查 2

4.2安全性评价 3

4.3适用性评价 4

4.4可靠性评价 6

4.5综合判定规则 7

5产品变更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9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10

DG/T179—2023

II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179—2019《割捆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179—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大纲的适用范围;

——修改了样机的数量;

——修改了样机生产量和销售量;

——修改了一致性检查相关要求;

——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相关内容;

——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相关内容;

——修改了综合判定相关指标;

——修改了产品变更相关要求;

——修改了产品规格表相关内容。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179—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贵州省农业机械质量鉴定站、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辛永波、杨宁、张宝乾、史仁成、何木生、徐文艺、刘显耀、张全超、张秀明、刘强、邹世彦、杨颖、宋樱。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179—2019。

DG/T179—2023

1

割捆机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割捆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手扶式、悬挂式和自走式割捆机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262农业机械试验条件测定方法的一般规定

GB10395.1农林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3基本要求

3.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

b)样机彩色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

c)配套发动机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相关要求的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复印件或环保信息社会公开文件复印件(如适用);

d)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应包括购买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出厂编号等,提供的用户应为作业1个季节以上的,分布在3个主要使用(销售)区域,数量为10户)。

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3.2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由鉴定机构在制造商明示的合格品存放处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少于10台(自走式不少于5台),抽样数量为2台,其中1台用于鉴定,另1台备用。试验样机由制造商按约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试验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后,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启用备用样机重新试验。

3.3生产量和销售量

初次申请推广鉴定时,产品的生产量应不少于20台(自走式不少于15台),销售量应不少于10台。

3.4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被测参数的准确度要求见表1。选用仪器设备的量程和准确度应与表1的要求相匹配。试验用仪器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DG/T179—2023

表1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

序号

被测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要求

1

长度

5m

10mm

0m~5m

1mm

2

质量

0g~6000g

0.1g

5kg~100kg

0.05kg

3

噪声

34dB(A)~130dB(A)

2级

4

时间

0h~24h

1s/d

5

温度

0℃~50℃

1℃

6

湿度

10%RH~90%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