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咨询公司考勤管理细则.docx
人力资源咨询公司考勤管理细则
一、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二、考勤时间
2.1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8:00,中午休息1小时。
2.2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考勤方式
3.1公司采用指纹打卡或人脸识别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
3.2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勤,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的,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四、考勤纪律
4.1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代打卡、恶意破坏考勤设备。
4.2员工请假、出差、加班等事项,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经批准后生效。
五、考勤异常处理
5.1迟到:员工迟到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按半天事假处理;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2早退:员工早退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按半天事假处理;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3旷工:员工旷工1天以上3天以下(含3天)的,扣除当月工资的50%;旷工3天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考勤统计与反馈
6.1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考勤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6.2人力资源部应在每月底前将考勤异常情况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进行提醒和教育。
七、考勤奖惩
7.1全勤奖:员工当月无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等考勤异常情况,给予全勤奖。
7.2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含3次)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7.3旷工1天以上3天以下(含3天)的,取消当月绩效奖金;旷工3天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附则
8.1本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8.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