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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Ⅲ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PDF

发布:2017-03-22约6.49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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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巴塞尔委员会与CPSS(国际支付 结算体系委员会)分别于1994、1998 和2006年,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定 义进行完善,将其分为结算前风险与 结算风险,使得对其管理更加明确和 清晰。 在2009年l2月,巴塞尔委员会颁 布了 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征求 意见稿)。该文件分为两部分,在第 二部分加强全球资本框架的风险覆 盖条款中,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单 独列出,提出实际中所发现的问题和 相关政策建议。在该文件中,巴塞尔 委员会做出如下定义:“交易对手信 用风险是指在一项交易的现金流最 终结算前该交易对手出现违约的风 险。如果交易违约时与交易对手之间 的交易或交易组合经济价值为正,即 会发生经济损失。与公司贷款的信用 风险不同,贷款的信用风险暴露是单 向的,且贷款银行面临损失的风险, 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一种双向损 失的风险:交易的市场价值对交易双 方都可能是正值或负值。市场价值是 就已经被提出,而当时的衍生品交易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规 不确定的,随着市场基本要素的变化和时间推移发生改变。” 模也远没有如今这么大,所 以当时并末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 另外,还提出,通过四种方法来提高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要 视。本轮危机中,由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引发了全球性金融体 求:覆盖广义错向风险;对压力测试制定更明确的定性要求; 系的不稳定,这才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修改模型验证标准;发布稳健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压力测试监 伴随着掉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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