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管理:Basel-III(巴塞尔协议).ppt
东华大学金融学系中国银监会规定国内大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下限为11.5%,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而巴塞尔协议Ⅲ中这两个指标分别为8%和6%。国内新规中的留存缓冲0-4%尚未确定,假设以巴塞尔协议Ⅲ所要求的2.5%为准,2012年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大多数上市股份制银行资本充足率须将达到13.5%(10%+2.5%+1%)。且这一数据还未考虑到巴塞尔协议Ⅲ提出的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2009年10万亿的贷款使得银行业平均资本充足率由2008年底的12%下降到2009年底的11.4%。新协议导致中国银行业资本补充压力的上升。东华大学金融学系2、我国监管机构对于杠杆率(一级资本/表内外总资产)提出最低4%的要求,高于巴塞尔协议Ⅲ中3%的杠杆水平。系统重要性银行需在2010年底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可推迟至2016年底。从目前国内银行状况来看,大中型银行杠杆率水平达到4%,小型银行约3.5%。东华大学金融学系3、在拨备覆盖率的基础上,引入动态拨备率指标控制经营风险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贷款 +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动态拨备率就是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占贷款余额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5%;同时,贷款损失准备金占不良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50%,两者按孰高要求执行。4、流动性要求流动性覆盖率最低100%;净稳定融资比率最低100%。东华大学金融学系东华大学金融学系巴塞尔协议Ⅲ给全球银行业带来的影响才刚刚开始:一是全球银行业在改善资本结构和补充资本规模、加强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防范的同时,在漫长的过渡期内全球银行业都会放缓增速加强调整;二是不同区域和不同规模的银行承受的压力不同,其中新兴国家和较小规模的存款性机构受到的压力可能轻一些,创新的空间也更大一些;三是新协议仍然在不断完善之中,监管支柱和风险覆盖的变革,以及其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影响,仍有待时日。东华大学金融学系五、对BaselIII有效性评价:还不能过于乐观一方面,宏观审慎监管在监管机制上具有动态性,即根据经济周期的变化采用动态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率、动态抵押率等进行反周期操作,这对监管当局能否准确判断经济周期提出了挑战。如果监管当局不能准确识别金融风险的积累,就无法有效地“逆周期”行事。另一方面,《巴塞尔协议Ⅲ》要求银行提高储备资金以避免潜在的资产损失,这会导致实体经济从银行体系得到的贷款支持相应减少,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否则,有可能导致金融活动脱离银行体系,引致新的风险。东华大学金融学系正如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金融教授MarkFlannery所说:在保证制度真正安全和保持规则实用有效之间,监管者需要上演一场平衡表演:如果给银行太多限制,金融活动就会受到制约,或者会转向非银行机构,使规则成为一纸空文。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的金融教授JosephMason甚至认为,不论新规则如何精心设计,银行都可能找办法绕过去。“华尔街有更多的律师、会计师和聪明人,所以总会比监管者更胜一筹。”东华大学金融学系东华大学金融学系东华大学金融学系东华大学金融学系东华大学金融学系*稳定性存款又可称为核心存款(CoreDeposit),主要是包括那些对利率不敏感的存款,同时也不随经济环境、季节、周期变化而变化,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以积累财富以备远期消费为目的储蓄存款、追求资金安全的保管性定期存款以及有特定用途的专项存款等品种在约定期限内一般不会提前支取,属于稳定性较强的存款。小额存户对银行的忠诚度越高,其存款通常也较为稳定。稳定性存款在近期内的提取概率很小,银行无需为之保留较多的准备头寸,故而是形成银行中长期和高盈利性资产的主要资金来源。不过银行一旦失去信誉,稳定性存款也会丧失。*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BaselⅢ东华大学金融学系BaselⅢ背景与概况东华大学金融学系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巴塞尔协议Ⅱ》存在的缺陷充分暴露出来。《巴塞尔协议Ⅱ》是1990年代后期在银行放松管制时期发起制定的,主要侧重微观金融稳定,即金融机构个体风险的控制,没有充分考虑宏观审慎监管。《巴塞尔协议Ⅱ》规定那些活跃银行在计算资产风险以决定资本准备金提取数额时,不再沿用标准公式,允许它们使用自己内部确定的模型。东华大学金融学系在此次全球危机中,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