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与法规 第四章 教育法的制定、实施与监督.pptx
教育政策与法规;基础篇;学习目标
1.了解教育立法的含义、教育立法程序的含义,理解教育立法权限的划分及教育立法的基本程序。
2.了解教育法实施的含义,理解教育法的解释形式,掌握教育法适用的含义及主体,掌握教育法遵守的含义及条件。
3.了解教育法制监督的含义,理解教育法制监督的作用及主体。
4.重点掌握教育法实施的内容,并能应用教育法的实施原理分析教育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4.1教育法的制定;4.1教育法的制定;教育立法权限的划分;教育立法的基本程序;教育立法的基本程序;教育立法的基本要求;4.2教育法的实施;(三)司法
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教育法的解释;教育法的解释;教育法的效力;教育法的效力范围;教育法实施与教育法实现的关系;经典案例
某中学青年教师薛明,因学校未给他分配新住房以及在同年的职称评定中没能晋
升中学一级教师,思想上想不通,觉得自己受到排挤,于是向学校提出了请调报告,要求立即调走。当时学校正值学期中间,工作非常紧张,并且薛明担任的课程还未结束,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合同也还未到期。因而,经研究,学校决定暂不考虑薛明的调动申请,并派人做他的思想工作,劝其认真考虑,最好还是能继续留校任教。薛明却认为学校这样做是有意拦阻,故拒不上课,致使其所担任的语文课被迫停课。学校领导多次找薛明谈话,但其仍不去上课,并声称:“教师有教育权,权利可以放弃,因此,我不上课并不犯法。”
课堂讨论
教师薛明的违法行为体现在哪里?;4.3教育法制监督;教育法制监督的作用;经典案例
2019年,教育部出台新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为此,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对学校午餐配送企业进行了食品安全卫生突击检查。
据悉,苏州市共有4家午餐配送单位为姑苏区31所学校提供午餐的配送。检查组实地察看了这几家供餐公司的食品操作间、备餐间、消毒间等场所的设施设备及卫生情况,详细询问了食品的制作加工过程,检查了原辅料、主食仓库,重点对食材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进行了核查。检查结果显示所有公司提供的快餐使用的食材均来自安全可靠的食材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原材料等均经过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检测,快餐公司与食材供应商都签订了购销合同,所有食材都是集中采购,定点配送。这样的检查可不是“一阵风”式的,对姑苏区来说已是常态,每个月都会进行。这样不仅实现了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检测、溯源,还实现了烹饪制作和配餐送餐全流程监测及管理,确保学生午餐食材新鲜卫生。
课堂讨论
行政机关的突击检查对解决学生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方面的帮助?;(二)社会监督;【小结】
1.广义的教育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
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教育立法是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教育法律的活动。
2.教育立法的原则:民主化原则、科学化原则、法治化原则。
3.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程序可以分为4个步骤:法律议案的提
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4.教育法的实施是指教育法在现实社会中的贯彻和实行。教育法实施的方式主要有
三种,即守法、执法和司法。
5.教育法的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有权解
释或官方解释,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对法律所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又称学理解释、无权解释,是指学术界、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对有关法律所做的法理性和学术性的解释。;6.广义的教育法制监督是指各类国家机关、政治或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教育法运行情况进行的审查、督促、纠正等活动。狭义的教育法制监督是指国家专门法制监督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教育法运行情况进行的审查、督促、纠正等活动。
7.教育法制监督是保障教育法正确制定的关键,是保障教育法正确实施的必要手段,是保障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重要途径。
8.教育法制监督的主体可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两大系统。国家监督可以分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以及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可以分为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和公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