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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非贸易结算的种类和方式详解.ppt

发布:2016-10-30约6.28千字共4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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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贸易结算是指由无形贸易引起的国际货币收支和国际债权债务的结算。无形贸易与有形贸易的结算方式不同。有形贸易结算是指一国对外进出口商品所发生的国际贸易结算。无形贸易结算是指由国际运输、金融、保险等劳务或服务引起的跨国收支。 非贸易外汇收支项目 非贸易外汇收支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国际资本移动、国际资金借贷、侨民汇款、国际旅游、劳务输出、利润和利息收支、驻外使领馆收支、国际公私馈赠、公私事务旅行多的外汇收支项目。 (-)私人海外汇款 (二)铁路运输收支 (三)海运收支 (四)航空运输收支 (五)邮电收支 (六)银行收支 (七)保险收支 (八)图书、影片、邮票收支 (九)外轮代理和服务收入 (十)外币收兑 (十一)兑换国内居民外汇 (十二)旅游部门外汇收入 (十三)经费外汇收支 (十四)企业利润收支 (十五)其他外汇收支 第一节 侨汇与外币兑换业务 一、侨汇的种类 (境外华人向境内亲友的汇款) 1。原币汇款: 2。人民币汇款: (定期或不定期汇款) 二、侨汇的结算 1.电、信汇 2.票汇 三、侨汇的查询和退汇 1.(解付行)查询——根据汇出行寄来的 汇款总清单及其附件(核对收款人名地、 汇款金额和银行签章等)不符查询汇出行 2.(汇入侨汇)退汇——汇款人要求、收 款人不明或不在、收款人拒收 四、外币兑换业务。 外汇银行办理外币现钞兑入和兑出业务统称外币兑换业务。 (一)(我国)外币兑入 1.收兑范围:中国银行“人民币外汇汇率表”所列外币 2.兑付价格:当天牌价 3.兑付条件:币别、真伪、流通状况(伪币没收、难定真伪和旧币不兑但可托收) 4.兑付折算:乘以买入价 (二)外币兑出 1.兑出对象:境内居民私人出境用汇、境外人员出境退汇、境内团组出境供汇 2.兑换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中外资银行 五、个人外汇买卖业务 个人委托银行将一种外汇兑换成另种外汇;有实盘(不可透支)和虚盘(交纳保证金可放大多倍)两类;我国尚不允许个人虚盘;币种为可自由兑换货币;买卖起点100美元或其等值;有利于避免汇率风险及外汇的保值增值 国家确定某种外币能否收兑,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货币发行国对本国货币出入境是否有限制;二是这种货币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能否自由兑换。 对于台湾地区发行的新台币,按内部牌价收兑。 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法令规定,任何中外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持外币在我国境内自由流通使用和买卖,也不能私自携带或邮寄出境,外币兑换必须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 一、旅行支票(traveller’s cheque) (一)旅行支票的定义及关系人 1.旅行支票的定义 旅行支票是由银行和旅行社印发的一种定额支票,主要供旅行者在旅行时使用,它不载明付款人和付款地点,一般也没有日期的限制。 2.旅行支票的关系人 (1)出票人。 (2)持票人。 (3)代售人。 (4)兑付人。 (5)受让人。 3.旅行支票具有以下特点: 1.面额固定、多样。 如美元旅行支票有10、20、50、100、500、1000美元等多种面额,便于旅行者使用。 2.兑取方便。发行机构为了扩大其流通范围,在国外许多大城市和旅游地特约了代兑点,供持票人兑取票款。 3.携带安全。旅行者购买旅行支票时,须在支票上留下签字;使用时,还须再签字,只有在核对初签和复签相符后,方可兑付。 4.挂失补偿。旅行支票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盗,可以提出挂失。只要挂失人提出的“挂失退款申请书”符合签发银行的有关规定,挂失者就可得到退款或补发新的旅行支票。 (二)旅行支票的业务处理 1.发行和代售。旅行者旅游之前,可到发行旅行支票的银行或旅行社申请购买。 2.兑付。 首先,要识别旅行支票的真伪。 其次,查验持票人的护照并要求持票人在旅行支票上的 “复签栏” 内当面复签。 最后,兑付旅行支票。 3.结算。兑付后,和国外发行人结算头寸,收回垫付的资金,一般是填制买入票据托收委托书进行托收。4.挂失。旅行支票遗失或被盗,可向出售银行挂失。 (三) 旅行支票的种类 美国运通公司的美国运通旅行支票,它是目前世界上发行量最大的旅行支票,主要币种有美元、日圆、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英镑和欧元;此外还有美国花旗银行的美国花旗旅行支票、欧洲通济隆公司的旅行支票;VISA、MASTERCARD以及日本住友银行发行的日圆及美元旅行支票等。 (五)旅行支票与支票的不同 (六) 关于外币旅行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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