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五章所得税.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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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学讲义;本章学习目标
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差异分析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基本原理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运用的特殊情况
所得税会计信息的披露;(一)法规依据不同
会计利润的确定,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制度为依据。其中,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利润的确定上起着主导作用。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以所得税税法为依据计算得到的。
;(二)信息使用者及企业的心态不同
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主要是其所有者及债权人。因此,对于确定会计利润所持的心态,企业往往会高估。
应纳税所得额的信息使用者是税务部门。应纳税所得额高,必然会引起企业的税务支出增加。;(三) 对企业违规行为的制约机制不同
企业在会计利润确定上的违规行为,一般不认定为违法行为;而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违规确定则属于违法行为。
会计利润的违规行为主要是通过年度报表的审计进行制约;而应纳税所得额的违法行为则是通过经常性的税务审计来完成。
;从利润表的角度出发,税前会计利润是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的扣减所得税费用之前的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则是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确定的应该缴纳所得税的收益或所得。; 永久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
1.永久性差异: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利得和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这种差异仅影响发生当期,不影响以后期间,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或无法消除。;永久性差异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例1】假设某企业于2010年初成立,当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200万。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发生下列与纳税有关的事项:
(1)会计上确认了2万国库券利息收入,而按税法规定不交所得税。
(2)当年发生工资费用15万,而按税法核定的计税工资为12万。
(3)由于违法经营被罚款3万。
(4)当期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70万,其中研究阶段支出10万,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20万。
要求:计算2010应交所得税额。; 【补充资料】: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2.时间性差异: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
时间性差异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例2】假设某企业于2010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200 000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09年末购入的一台新设备,成本为100 000元,预计无残值,税法规定采用直线法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会计上也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年限为10年。
要求:计算2010应交所得税额并做出账务处理(利润表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利润表法分析思路:
该差异属于时间性差异。
税法计算的年折旧额=100 000/5=20 000
会计计算的年折旧额=100 000/10=10 000(元)
折旧年限不同时间性差异=2 0000-1 0000=10 000
20*0年应纳税所得=200 000-10000=190 000
20*0年应交所得税=190000*25%==47 500
;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分析思路:
根据税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4.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75
税法计算的年折旧额=100 000/5=20 000
会计计算的年折旧额=100 000/10=10 000(元)
根据计算基础与账面价值计算递延所得税:
计税基础80 000账面价值90 000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申报缴纳所得税,一般是在税前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整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以确定应纳税所得,计算应交所得税。;从特定时点的角度分析,就是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分析企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1、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
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一般是成本)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暂时性差异;【例3】 A公司于2010年3月1日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设备价税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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