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部盘点奖惩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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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部盘点奖惩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加强仓储员工业务素质,提升仓储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减少公司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目标
成品: 库存数量准确率100%
赠品: 库存数量准确率98%
包材: 库存数量准确率100% 原料: 库存数量准确率100%
盘点允许差异: 包材 3‰ , 赠品 1% 。
第三条 盘点时间
每月两次,月中一次,月底一次。 第四条 奖励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一、 奖励方式 1、 嘉奖 2、 通报表扬:连续3次通报表扬计为嘉奖1次 二、 奖励规则 1、 嘉奖对象:业务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仓管员及协管员月盘点达到目标的情况。 2、 通报表扬对象:业务熟练、工作态度端正,仓管员及协管员半月内盘点达到目标的情况。 三、 奖励标准 1、 通报表扬:部门内部书面通报表扬。 2、 嘉奖:奖励现金100~300元或等同价值奖品(依仓库保管员各自保管物品的种类及价值而定,具体奖励金额由仓库主管及相关权限人决定)。 3、 员工所受奖励与惩罚不可相抵。 四、 奖励程序 1、 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主管及时提出申请,申请填写“仓储员工奖励/惩罚申请单”,签核到部门最高主管,审批通过后交生产中心。 2、 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公司将予以全公司或部门内公告,并记入员工档案。 第五条 惩罚 一、惩罚规则
(一)、A类过失,作辞退处理,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1、 故意或严重玩忽职守,造成盘点差异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以上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2、 B类过失累计3次或连续2次B类过失的处分。 (二)、B类过失,记大过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1、 因玩忽职守,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含)以上,但小于人民币5000元以下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2、 复查盘点准确率未达到90%。
3、 C类过失累计3次或连续2次C类过失的处分。
(三)、C类过失,记小过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1、 对工作态度随便、疏忽大意,工作中有失职失察之行为,且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以上,但小于人民币3000元以下,给公司带来损失者。 2、 复查盘点准确率未达到95% 。
3、 连续2次D类过失的处分。
(四)、D类过失,视情节严重记申诫或警告一次。 1、因工作疏忽发生差错者,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者;
2、复查盘点准确率未达到97% 。
三、惩罚标准: 盘点差异金额惩罚标准
5000元以上 盘点正确率〈=85% A类过失 ★
3000元~5000元 盘点正确率〈=90% B类过失 ★
500元~3000元 盘点正确率〈=94% C类过失 ★
500元以下 盘点正确率〈=97% D类过失 ★ 1、 成品盘点差异,部门内部书面通报批评并按成本价承担10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平均分摊到其下月(或多月平均分摊)工资中扣除; 2、 A类过失:公司内部书面通报批评,罚款300元;
3、 B类过失:生产中心书面通报批评,罚款200元; 4、 C类过失:部门内部书面通报批评,罚款100元;
5、 D类过失:部门内部书面通报批评,减去相应月底绩效考核分;
6、 以上过失惩罚:
(包材)仓管员承担40%,协管员承担30%,直接领导承担20%,间接领导承担10%.
(成品)仓管员承担30%,发货员承担30%,协管员承担10%,直接领导承担20%,间接领导承担10%.
四、惩罚程序 1、 凡违反以上各惩罚条例的,其所在部门主管须如实上报,申请填写“员工奖励/惩罚申请单”, 审批通过后交生产中心; 2、 惩罚事宜将记入员工档案; 3、 惩罚之金额将在当月薪资中列出,并在下月或多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第六条 员工若发生有本制度未列出之奖励及惩罚情形者,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奖惩申请。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仓储部,若有未列事宜或涉及员工其他权利、义务之约束事项,依实际 需要另行规定之。 第八条 本制度经呈报厂长审核,总经办批准后公告施行,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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