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炳城讲劳动法01试用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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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炳城讲劳动法(2)试用期
试用期
主讲
谢炳城
谢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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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炳城讲劳动法(2)试用期
目 录
一、试用期限
二、试用期与非试用期的区别
三、违反试用期规定的情形与法律责任
四、案例分享
谢炳城讲劳动法(2)试用期
第一部分
试用期限
1、试用期限的法律规定
2、试用期限法律规定解读
3、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限规定的异同
谢炳城讲劳动法(2)试用期
劳动法对试用期限的规定
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
第二十一条 本条中规定的“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
工种劳动者。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
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
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4.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谢炳城讲劳动法(2)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限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
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
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
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
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谢炳城讲劳动法(2)试用期
试用期限法律规定解读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
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解读:
并非强制约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并没有
强制要求必须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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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限法律规定解读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
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解读:
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 试用期≤1个月
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 试用期≤2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年 试用期≤6个月
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限,仅适用于一般企业,不适用于事业单位
和国家公务员。
谢炳城讲劳动法(2)试用期
试用期限法律规定解读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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