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教案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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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和税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收入总额-3,500元×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 *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不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上的, 实行加成征收 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每次收入额-800元或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800元或20%)×20% 7.财产租赁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800元或20%)×20% 8.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800元或20%)×20%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 20%(其中: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税) (二)特殊规定 1.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 2.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情况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优惠 一、法定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政府组 * 府、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本章思考题 本章计算题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意义 个人所得税,是对我国居民的境内外所得和非居民来源于我国境内的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 * 条例》,1999年11月1日,国务院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5年10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标准进行了调整。 2006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等几类纳税人的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 2007年7月20日,国务院授权发布第502号令,决定从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由20%降为5%。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薪所得的免征额和工薪所得与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累进税率表作了修订,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1.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 2.在费用扣除上定额和定率扣除并用 3.在税率上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4.在申报缴纳上采用自行申报与和代扣代缴两种方法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一、征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纳税人 * 属人主义管辖权与属地主义管辖权 住所标准与居住时间标准 (一)居民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范围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 个人。具体包括: 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临时离境按实际逗留天数计算)。 居民纳税人对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 * 所得负无限纳税义务。 (二)非居民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具体包括: 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②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仅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负有限纳税义务。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 * 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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