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大学生婚育行为偏差及其教育引导途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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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大学生婚育行为偏差及其教育引导途径摘要:随着新《婚姻法》和修订后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大学生的婚育问题已成为高校十分敏感的热门话题。但现实情况表明,当代大学生在婚育行为上尚存不可忽视的偏差。引导大学生婚育行为的路径:一是正确处理爱情与事业的关系,以树立正确的婚育价值观;二是整治育人环境,净化社会风气,以强化理性的婚育责任意识;三是坚持婚育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以培育健康向上的“性道德”意识。
关键词:大学生;婚育行为;婚育责任;“性道德”意识
近些年来,许多相关研究表明,大学阶段有过恋爱经历的大学生达到70%,且有部分大学生已经选择在大学期间携手走进婚姻殿堂[1]。虽然大学生对婚育这个问题有自己的认识与看法,但对于大学生个体来说,婚育行为的正确与否,既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也是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一个重大因素。只有树立正确的婚育观,才能有利于当代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进而造福于社会。笔者认为,目前,大学生在爱情的真谛、婚恋的目的、幸福的婚姻诸问题上尚存不可忽视的偏差,需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帮助和引导他们走出婚育认知误区,以摆正爱情、婚姻在求学道路上的位置,从而树立起健康、理性的婚育价值观。
一、当代大学生婚育行为的偏差
1.婚育价值观:“寻找感情寄托”或“曲线就业”。当代大学生的婚育价值观明显存在两大误区:一是恋爱动机是为了“寻找感情寄托”。上海师范大学《80后与90后大学生价值观变化原因与教育对策研究》课题组调查显示,“寻找感情寄托”(35.1%)成为90后最主要的恋爱动机[2]。当代大学生恋爱动机男生排在前两位的是爱情(50.8%),孤独(42.7%);女生排在前两位的是孤独(68.9%),爱情(51.9%)[3]。二是婚恋的目的是为了“曲线就业”。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部分女大学生婚恋观悄然改变,公开声称,“做得好”不如“嫁得好”,[4]女大学生征婚愈演愈烈,婚恋观多为“曲线就业”。中山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张建奇博士指出,女大学生通过婚姻来实现“就业”或暂缓就业的行为可以理解但不值得提倡。“幸福的婚姻是两情相悦,定位于经济的婚姻,出发点就有问题。”[5]
2.婚育责任感弱化:忽视社会公德,缺乏道德责任感。当代大学生婚育责任意识淡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忽视社会公德。生活中有人认为恋爱天经地义,是两个人的事,与其他人无关,缺乏社会道德责任感,其言行举止违背了社会公德。有的人在寝室里打电话或者视频聊天进行谈情说爱,打扰室友的学习和休息;有的人旁若无人地在校园公共场所相拥搂抱,甚至亲吻爱抚。二是缺乏道德责任感。据调查,现今有不少大学生对恋爱并不审慎,有的事先抱定要恋爱的决心,为恋爱而恋爱;有的存着玩一玩的打算,只想借此慰藉解闷、改善单调空虚的大学生活;有的带着好奇心态,想通过恋爱了解异性,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还有的学生恋爱掺杂着攀比、虚荣、自我表现、心理生理需要等复杂的功利因素,凡此种种,皆是责任心缺失所致。[6]三是把恋爱看成是一起消费娱乐。现实生活中,大学生在恋爱交往中比较注重从情感中寻求快乐,把恋爱看成是一起消费娱乐,一起享受浪漫。
3.性爱价值倾斜:随意吃“禁果”,崇尚“快乐至上”。近些年来,伴随整个社会经济结构转型速度的加快和中西文化交流的增多,当代大学生的“性”观念已和过去的传统观念或主流观念有着很大差异,集中表现为:一是婚恋程式上的倾斜:恋爱―性行为―结婚,随意吃“禁果”。据有关机构公布的大学生心理调查数据表明,大学生对婚前同居行为表示”可以理解”或持肯定态度的占48.5%,“说不清”的占27%。也就是说有70%的大学生不反对婚前同居。[7]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咨询研究中心联合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心理辅导中心进行的一项最新大学生性观念抽样调查显示,近40%的大学生不介意自己的伴侣是否是处女(或处男),约50%以上的大学生认为性行为可增进爱的发展。[8]这说明在大学生中对婚前性行为还是比较宽容的。这样的程式在传统婚恋观中是违反婚恋道德规范,受社会舆论谴责的。但现实情况是这一模式已被半数多大学生认可。二是性爱价值观的倾斜:“傍大款”、征婚“富婆”,崇尚“快乐至上”。调查显示,当代大学生除了与恋爱对象发生性爱之外,部分大学生与非恋爱对象存在着性行为。这种情况包括一些女大学生热衷于当“二奶”、被包养;男学生征婚“富婆”,还包括做“三陪”、卖淫嫖娼的少数人。他们以“快乐至上”为恋爱原则、以自我需要为中心。这些大学生不思进取,贪图享受,总想通过“捷径”来谋取自己的物质和精神利益,通过发掘自己“性”这一天然潜能来谋取自己在物质上、精神上和肉体上的享受。[9]这种不正常的畸形的性爱是与和谐社会不相符合的,与人类健康背道而驰的,与生物自然规律不相适应的。三是性权意识的偏差:我的性权我做主,别人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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