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相关管理》第六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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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培训和保密制度
教学要求
1、培训协议制度
2、保密和竞业限制
第一节 培训协议制度
一、培训协议的签订条件
【培训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有关培训费用、服务期限、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支付等内容的合同。
条件:
1、企业为培训支付了培训费用(且有支付凭证)
2、企业支付的培训费必须是专项培训费用
3、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
何谓“专业技术培训”
案例1: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由于《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因此,企业纷纷面临“留人难”的情形。某外贸加工企业为了限制员工跳槽,计划利用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而实际上企业并没有太多的专项培训需要。为此,企业内部建立了日常的技能培训,由企业的老员工在下班之余对其他员工进行培训。汪某为该企业的一名员工,在企业的压力之下也签订了相应的培训协议,约定了3年的服务期,并约定违约金为每年5000元。后来,汪某为了获得更好的发展,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该外贸加工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企业却认为,汪某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服务期,应该给付违约金。
所谓的“专业技术培训”应该有以下几个特点:
1、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工作技能,与劳动者工作岗位或者职务密切相关;
2、培训对象具有特定性;
3、应该是在企业的日常培训之外所进行的培训。
如何界定培训费用
案例2:张某研究生毕业后与某证券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张某上班后不久,由于证监会从国外引进了新的监管和交易规则,因此,证券公司将张某派往国外某证券公司学习3个月,进行该新规则的培训。证券公司所支付的费用包括:3个月的培训费用共计2万美元,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共计1万美元。而在张某参加培训的3个月内,证券公司按照正常工作的标准向张某发放了工资和相应的福利待遇共计10万元人民币。证券公司与张某签订了相应的培训协议,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并约定了3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张某学成归国后,另外一家证券公司想以高薪将张某挖走,因此,张某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证券公司要求张某给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张某认为,违约金的数额与培训费用不符合,要求减少,证券公司不同意,并且扣押了张某培训所获得的相应的培训证书,张某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条例》第16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二、培训协议确认的权利义务
1、服务期
《条例》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未遵守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给付违约金的情形:
(1)试用期间离职,可以不支付违约金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的,劳动者可以不支付违约金
3、服务期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即不能因约定了服务期而不再调整劳动者的工资。
第二节 保密和竞业限制
统计显示:
◇ 80%以上的商业秘密外流是由内部员工引起的。
◇ 只有20%的企业没有发生过信息泄密。
◇ 影响公司安全最重要的职位是研发主管,
◇ 其次分别为财务总监和信息系统主管或网管。
◇ 56.9%的企业高管认为新产品的研发信息泄密是最致命的。
人员流动泄密
案例3:原华为3名技术人员,王某、刘某、秦某辞职后,成立了新公司,通过使用华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开发出与华为公司功能相同的产品,三人被华为告上法庭,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华为在此案中的损失超过1.8亿元人民币。
给我们的启示?
用人单位应与重要岗位的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自身的利益。
一、商业秘密保护和知识产权
1、商业秘密
特征: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3)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2、知识产权
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
特征:
(1)地域性
(2)独占性或专有性
(3)时间性
商业秘密范围
公司重大决策、公司战略方针与重大经营举措会议
公司各种财务资料
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试验数据试验结果
公司生产工艺、设备、包装
公司的各种档案,文件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薪酬、人员编制
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保守商业秘密的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应该综合利用内部保密的规章制度
和订立保密协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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