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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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
第一节 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知识要求】
一、劳动关系的含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源的配置是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的。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因就业或雇用产生的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
(一)劳动法律关系
所谓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运用劳动法的各种调整方式将劳动关系转化为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第一次调整,雇员与雇主按照法律规范分别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2. 劳动法律关系是双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是一种双务关系,雇主、雇员在劳动法律关系之中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互为对价关系。
3. 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劳动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据劳动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雇主与雇员。
2.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和承担的义务。
3.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即劳动法律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结果。如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
(四)劳动法律事实
1.劳动法律行为。劳动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劳动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具有一定法律后果的活动。
2. 劳动法律事件。劳动法律事件是指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一定劳动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三、我国劳动关系的转变
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的劳动关系处于历史的转换时期,从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关系转换为与市场经济体制匹配的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关系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劳动关系体系明确化。
劳动关系多元化。
劳动关系利益复杂化。
劳动关系动态多变化。
劳动关系的利益协调机制趋向法制化。
物质利益原则含有非常丰富的内涵,其主要内容为:
物质利益激励机制。
物质利益平衡机制。
物质利益调节机制。
物质利益的约束机制。
在劳动方面,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国家基本劳动机制已经得到
确立,基本劳动条件的决定贯彻政府、企业、工会三方性原则,企业具体劳动条件可以通过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确定。
利益协调型的劳动关系与其他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存在的劳动关系,在劳动条件的决定方面有着共同的特定和形式,但也存在若干区别,主要是体现中国特色。
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仍然占重要地位。
劳动关系的转型具有过渡性。
集体主义的观念、“和谐”的文化传统与西方国家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价
值取向的文化传统有巨大的差别。
【能力要求】
劳动关系调整的方式
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依据调节手段的不同,主要分为七种,即通过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合同规范的调整;集体合同规范的调整;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调整;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的调整;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调整;劳动监督检查制度的调整。
这七种调整方式各具特点
(一)劳动法律法规
(二)劳动合同
(三)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由于企业内的分工、协作和资本使用的统一性和社会性,使得企业中很多
事务属于“公共事务”,也就是说,这些事务对每一个雇员都有影响。
工作于企业组织内的雇员个人。
(四)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
雇员参与是雇员以与雇主相对的一方当事人的身份。
参与的对象是企业内部管理事务,而不是其他社会事务。
参与形式多种多样。
(五)企业内部劳动规则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企业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协调劳动关系,对劳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
(六)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一种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经劳动关系当事人的请求,由依法建立的处理机构、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责任依法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的程序性规范。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调解是劳动关系当事人的一种自我管理形式,其基本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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