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2混凝土工程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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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混凝土施工及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2 施工标准及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 一 1999);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
《复合硅酸盐水泥》 (GB12958-1999);
《建筑用卵石、碎石》GB/14685-2001;
《建筑用砂》 GB/14684-2001;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146-90);
《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1997)
《混凝土泵送剂》 (JC473-2001);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JGJ63-89);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00);
3 技术准备
3.1 图纸会审已完成。
3.2 根据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性能要求、施工条件、施工部位、施工气温、浇筑方法、使用水泥、骨料、掺合料及外加剂,确定各种类型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所需坍落度和初、终凝时间,委托试验室完成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3.3 编制混凝土施工方案 , 明确流水作业划分、浇筑顺序、 混凝土的运输与布料、作业进度计划、工程量等并分级进行交底。
3.4 确定浇筑混凝土所需的各种材料、机具、劳动力需用量。
3.5 确定混凝土施工所需的水、电 , 以满足施工需要。
3.6 确定混凝土的搅拌能力是否满足连续浇筑的需求。
3.7 确定混凝土试块制作组数 , 满足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的需求。
4 材料要求
4.1 水泥 : 应根据工程特点、所处环境以及设计、施工的要求,选用适当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
4.2 细骨料 : 当选用砂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 H 区砂。对于泵送混凝土用砂,宜选用中砂。
4.3 粗骨料 : 当采用碎石或卵石配制混凝土时 ,其技术指标《建筑用卵石、碎石》GB/14685-2001;
4.4 掺合料 :
4.4.1 用于混凝土中的掺合料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4.4.2 选用的掺合料 , 应使混凝土达到预定改善性能的要求或 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取代水泥。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其取代水泥的最大取代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4.3 掺合料在运输与存储中 ,应有明显标志。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混淆。
4.4.4 混凝土外加剂:
4.4.4.1 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原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等因素 ,通过试验确定其品种和掺量。
4.5 水 : 混凝土拌制用水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应迸行取样检测 ,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5 主要机具
主要机具包括混凝土生产设备、运输和泵送设备、浇筑和捣实设备及手工操作器具等。
6 作业条件
6.1 所有的原材料经检查 ,全部应符合设计配合比所提出的要求。
6.2 根据原材料及设计配合比进行混凝土配合比检验 , 应满足塌落度、强度及耐久性等方面要求。
6.3 新下达的混凝土配合比 , 应进行开盘鉴定 , 并符合要求。
6.4 搅拌机及其配套的设备业经试运行、安全可靠。同时配有专职技工 , 随时检修。电源及配电系统符合要求,安全可靠。
6.5 所有计量器具必须具有经检定的有效期标识。地磅下面及周围的砂、石清理干净 ,计量器具灵敏可靠 ,并按施工配合比设专人定磅。
6.6 需浇筑混凝土的工程部位已办理隐检手续。
6.7 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配合比、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6.8 现场已准备足够的砂、石子、水泥、掺合料以及外加剂等材料 , 能满足混凝土连续浇筑的要求。
6.9 木模在混凝土浇筑前洒水湿润。
6.10 浇筑混凝土必须的脚手架已经搭设 , 经检查符合施工需要和安全要求。混凝土搅拌站至浇筑地点的临时道路已经修筑 , 能确保运输道路畅通。
7 技术要求
7.1 混凝土拌合物运至浇筑地点时的温度,最高不宜超过35 ℃;最低不宜低于5℃。
7.2 在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观察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情况 , 当发现有变形、移位时 , 应立即停止浇 筑 , 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凝结前修整完好。
7.3 在浇筑与柱、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和墙浇筑完毕后停歇1~1.5 小时,使混凝土获得初步沉实后 ,再继续浇筑 ,或者采取二次振捣的方法进行。
7.4 在浇筑混凝土时 , 应制作供结构拆模、张拉、强度合格 评定用的标准养护和与结构混凝土同条件养护的试件。需要时还 应制作抗冻、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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