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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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概论 第五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第五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第一节 导游人员概述 第二节 导游人员的管理 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导游人员概述 一、导游人员概念与类别 1、概念 p58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三层含义: 特定的程序; 特定的委托; 特定的工作。 第一节 导游人员概述 2、类别 p61 按业务范围划分:海外领队和全程陪同导游;地方陪同导游;定点陪同导游。 按归属关系划分:专职导游和兼职导游 按导游使用的语言划分:中文导游员和外语导游员。 按技术等级划分:初级导游员;中级导游员;高级导游员和特级导游员。 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p59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条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2、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管理 规则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的政策、标准和监管。 规则2、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规则3、应当坚持考试和培训分开、培训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考生参加培训。 规则4、考试合格的,在考试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 规则5、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3年内未从业,资格证自动失效。 三、导游证 1、导游证的含义与版式 导游证即正式导游证,它是指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证。 导游证是持证人依法进行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2002年新版导游证为IC卡形式。以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不同的等级。 2、领取导游证的条件 三、导游证 3、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4)被吊销导游证的。 三、导游证 4、导游证的申领和发放 申领程序:申领人须提供法定的材料;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颁发;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颁发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5、监督管理 无证导游:责令改正并公告,处1000元—3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四、导游人员资格证与导游证的联系与区别 第二节 导游人员的管理 一、管理依据和管理部门 1、管理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旅行社管理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2、管理部门 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的导游人员的管理; 省级旅游部门及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委托行使相应的管理权。 第二节 导游人员的管理 二、导游人员的记分管理制度 1、记分管理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13条规定,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 记分管理的实施:导游人员的10分分值被扣完后,由最后扣分的旅游执法部门暂时保留其导游证。分值被扣完后,暂停从事导游业务,须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导游业务。 记分管理是一项行政管理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对导游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除扣减其相应的分值外,应该依法给予处罚。 导游人员通过年度审核后,应该撤消其遗留分值,重新输入初始分值。 第二节 导游人员的管理 2、记分管理的实施标准(重点) (1)扣10分的行为 (2)扣8分的行为 (3)扣6分的行为 (4)扣4分的行为 (5)扣2分的行为 表5 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办法 表5 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办法 三、导游人员的年审管理制度 (二)年审管理制度 1. 参加年审培训,不得少于56小时。 2. 年审以考评为主,考评内容:(1)当年导游业务情况;(2)扣分情况;(3)接受行政处罚情况;(4)游客反映情况 3. 考评结果: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 (1)一次扣10分,不予通过; (2)累计扣10分,暂缓通过;经培训和整改,放可重新上岗。 (3) 一次扣8分,全行业通报; (4) 一次扣6分,警告批评。 4.通过年审后,核销遗留分值,重新输入初始分值。 四、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 (一)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标准 p63 导游员等级不论是中文(普通话、地方话、少数民族语言)导游,还是外语导游,都分为四个级别。 1.初级导游员 2.中级导游员 3.高级导游员 4.特级导游员 (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法 p65 (三)组织管理 第三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是由《条例》规定的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导游人员的权利 二、导游人员的义务 一、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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