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同效力正式教学课件.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所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指订立合同的目的,依据合同所进行的活动以及履行合同的结果,都违反了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有损国家主权,危及国家安全,违反社会秩序、公序良俗,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等。凡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例如:危害国家公共秩序的行为。为了从事犯罪,签订合同互相约束等; 违反道德的行为。如共谋开设妓院的合同; 投机行为。如赌博合同、买空卖空合同等; 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如以人身为抵押的合同、强制人身自由的合同; 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如共同垄断市场的合同、共同限制市场价格的合同; 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如招、投标中的围标合同、以贿赂方法诱使对方与自己订立的合同等; 违法消费者保护制度的行为。如利用欺诈性的交易方法,及虚假和容易使人上当的广告、宣传等手段,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 违反劳动者保护制度的行为。如劳动合同中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约定等。 暴利行为。如高利贷合同。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定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尤其是强制性规定进行,因为强制性规定,是当事人的约定所不能改变的。强调强制性规定,是因为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合同的规定,多数是倡导性的,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所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例如: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必须经过登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不准买卖等。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 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订立的合同。 6.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此外,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民法通则》第12条、13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的差别 1.两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不同 2.合同解释方法应用不同 3.履行的角度不同 4.主管部门干预的程度不同 5.法律后果不同 四、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返还的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当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恶意串通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第三节 可撤销的合同 定义: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经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特征: 可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要由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通过行驶撤销权来实现 须有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可撤销的合同 1 重大误解 2 显失公平 3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分类: 可撤销合同的时效 《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之一,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 * 第四章 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 第二节 无效合同 第三节 可撤销合同 第四节 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生效的时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或失效) 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如: 《担保法》规定,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航空器,船舶,车辆等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或失效)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 附条件的合同: 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不生效的限制条件。 附条件的合同 附生效条件合同 附解除条件合同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例如:甲乙二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考虑其女儿如不调到外地工作,还需要居住此房的情况,故在合同中附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