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年教师实行导师制培养方式的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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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关于对青年教师实行导师制 培养方式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尽快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示范作用,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决定对青年教师实行导师制的培养方式。为了认真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培养对象
1、未取得助教职务的青年教师;
2、任助教职务不足两年的青年教师;
3、根据教学工作的特殊要求,需要进一步培养的其它职务的青年教师。
第二条 指导教师条件
1、在岗教授、副教授,且身体健康;
2、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严谨的治学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甘当人梯扶持帮助青年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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