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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木薯高产栽培技术规程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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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薯高产栽培技术规程》

地方标准修订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江西省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的通知(赣市监标〔2022〕5号),公布了地方标准《木薯高产栽培技术规程》的复审结论为修订。该标准由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申请地方标准修订。

2.起草单位

起草单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

3.主要起草人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任务分工

张志华

助理研究员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

标准起草及主持修订

林洪鑫

副研究员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

负责技术研究

吕茹洁

助理研究员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

负责技术研究

袁展汽

研究员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

负责技术研究

吕丰娟

副研究员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

负责技术研究

肖运萍

研究员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

负责技术研究

汪瑞清

副研究员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

负责技术研究

魏林根

研究员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

负责技术研究

二、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木薯是世界三大薯类作物之一,其块根富含淀粉,素有“淀粉之王”的美誉,是全球近10亿人的主粮,同时也是加工淀粉、酒精的重要原料。木薯属于热带薯类作物,广泛分布于我国海南、广西、广东等热带地区种植,其标准化种植程度也较高。然而,随着近年来木薯产品需求不断增加,种植范围不断向江西、福建、湖南等纬度较高地区北移。由于受地理、气候的影响,纬度越高,木薯生长和产量也受到限制。针对该情况,需根据本地区自然条件制订一套科学、统一的技术规程,以提升木薯标准化种植程度,增加种植效益。

江西省处于北纬24°29′14″至30°04′41″,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气候,适宜木薯生长。2008年,国家木薯产业技术体系在江西设立纬度最北的一个试验站——南昌综合试验站,以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为依托单位,试验站团队根据本区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木薯高产栽培试验研究与技术示范推广,并于2013年制订了《木薯高产栽培技术规程》,为江西木薯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但是,当时木薯栽培技术存在集约化程度低、人工投入成本高和种植效益低等问题,随着木薯种植成本逐步增加,产量增加受限,其种植效益亦被逐步压缩,这将极大程度制约江西木薯产业发展。针对这些问题,团队成员通过进一步优化集成多项高产栽培技术,提升机械化作业覆盖率,并通过开展田间标准化栽培研究示范推广,总结形成了一套更加科学有效的木薯高产栽培技术规程。因此,对原标准进行修订,旨在为提升江西木薯标准化种植程度和种植效益,从而促进江西木薯产业发展。

三、修订的工作过程

团队成员针对原标准中存在的技术性问题,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并对多年来团队的相关科研成果和田间生产实践进行了科学的总结、梳理和提炼,最终形成原标准的相关修订初稿。

四、修订的科学依据

团队依托国家木薯产业技术体系南昌综合试验站项目,多年来针对江西木薯高产高效栽培开展了大量的试验研究和田间示范推广工作,这为该技术标准的修订提供了科学依据。

开展了不同种植方式(垄作和宽窄行)比较试验,明确了江西地区木薯适宜的种植方式。

开展了覆膜种植试验研究,明确了江西地区木薯栽培覆膜的时期、方式和管理技术。

开展了木薯有机无机肥配施的试验研究,明确了木薯种植的有机无机肥配比。

建立了木薯北移高产栽培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并邀请到相关专家开展了现场测产,测产结论表明技术集成效果显著。

五、修订的主要内容

团队成员经过查阅大量木薯高产栽培相关资料和多年的木薯高产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并结合生产实践中的经验,主要对原标准中的种植方式、施肥、田间管理、收获及木薯秸秆利用等技术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使该项技术规程对指导生产更加合理、高效。

六、其它说明

由于起草组水平有限,对国内外同类工作了解程度还不够,因此在本标准的起草过程中,尽管做出了较大的努力,但仍会有不当之处。所以,起草组诚恳地请相关专家学者对本标准提出尽可能细致和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不足之处提出批评指正。

《木薯高产栽培技术规程》

江西省地方标准起草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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