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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主要责任目标考核意见.doc

发布:2016-12-12约字共2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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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主要责任目标考核意见 为了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生育政策等各项改革,促进全县人口均衡发展工作举措,强化目标管理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全年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意见。一、考核内容1、 为了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生育政策等各项改革,促进全县人口均衡发展工作举措,强化目标管理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全年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意见。 一、考核内容 1、当年信息采集准确率达99%以上; 2、出生政策符合率达98%以上; 3、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1:100以内; 4、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完成率达100%; 5、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率95%以上; 6、深入开展幸福家庭活动; 7、奖励优惠政策上报准确率达100%; 8、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9、计划生育证件办理; 10、人口信息化建设指数达96%以上; 11、避孕药具管理。 二、评分标准 1、当年信息采集准确率(20分)。当年新婚、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奖扶等各类信息采集准确率达99%以上。与民政、分娩登记、公安等相关部门共享信息抽查比对,完成目标的得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2、出生政策符合率(15分)。以卫生分娩、防疫登记、公安入户等相关部门共享信息与计生上报个案进行比对,结合入户走访,综合评估出生政策符合率,完成责任指标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比率计分。 3、出生人口性别比(5分)。结合医院接产、防疫、出生证明办理等相关信息与计生报表综合考评,完成控制目标得满分,每高出目标值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4、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完成率(10分)。完成参查指标,参查率达100%的得8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孩二孩分开考核,一孩占全年任务数的60%,二孩全年任务数的40%,完成二孩考核指标后不再计入考核结果,一孩完成考核指标后可抵算二孩考核指标;早孕和妊娠结局筹证率达100%的得2分。未完成指标比率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 5、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5分)。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合同;定期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建立台帐;及时完善平台信息;及时办证验证;及时查询反馈信息,不达标的按比率扣分。 6、深入开展幸福家庭活动(5分)。扎实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深入挖掘“幸福家庭”模范典型,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实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行动,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以及养老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7、奖励优惠政策上报准确率(10分)。全面准确上报省、市各项符合奖扶优惠政策人员,无差错的得8分;全面完成“1-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核实发放任务的得2分。未完成指标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 8、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10分):建立规范卷宗和台帐,事实认定清楚,适用依据准确,征收程序合法;严格票据管理,完成征收计划(或人口基金),社会抚养费缴纳国库数100%。对未按规范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酌情扣分,未完成征收计划的按比例扣分。 9、生育服务证登记及其他计划生育证件办理(10分):生育服务证登记实行首接负责制,实行一次性告知,凭一孩二孩登记表办理,登记表必须有本人申请,村盖章,村支书,村长,会计,计生村长,本组组长在相应位置核实签字,按照县指定编码进行编号,完整收集生育登记备案资料,并于当日录入或核准平台信息。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制度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证质量;全面落实“阳光计生行动”,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做到应上网尽上网。对办证质量较差或因履职不当而造成影响的酌情扣分,应上网未上网的按比例扣分。 10、人口信息化建设达标率(5分)。修正和完善WIS平台中缺、漏、错(改)报信息,强化人口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人口信息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完整率、准确率、及时率和逻辑关系准确率达96%以上,完成指标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比率扣分。 11、避孕药具管理(5分)。 药具发放做到三到人:宣传到人、咨询到人、访视到人。药具发放员做到三清三懂:服用对象清、进发存数量清、服用效果清。有服用药具人员花名册;懂避孕节育基本知识、药具基本性能、使用方法和副作用处理。满足群众需要,药具获得率达95%;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完成目标得满分,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加减分项目 1、加分项目 为市级以上人口部门提供现场的每次加3分;为县级召开的人口计生工作重点会议提供现场的加2分;在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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