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2008年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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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2008年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全县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依据,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以推进“三结合”、“五关爱”、“五促五为”活动,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网络体系为重点,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考核类别、分数设置
考核类别分“党政线”和“计生线”,总分设定为500分,其中“党政线”为200分,“计生线”为300分。
三、目标责任
(一)“党政线”(200分)
1.完成年度人口计划,政策生育率达90%以上(3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早婚率控制在5%以下(5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扣1分。
2.落实“双线”年度工作目标(共5分)。有工作目标(3分);村级计生员均持证上岗(2分),出现一例空白村的不得分。
3.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落实“一票否决”制(20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党委、政府专题研究和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为计生部门办1—2件实事(10分)。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10分),考核时查看文件、党委会议记录和工资表。
4.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10分)。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救助计划生育特别家庭及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一次性奖励政策的落实工作。按照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推动奖 。
不准确扣1分。
信息化建设(8分)。及时做好信息采集整理与应用,数据更新及时、准确,微机运行良好(8分),数据不准确或当月不及时更新扣2分,发现一例错报扣2分。
统计例会和统计管理制度(2分)。按时开例会,对统计工作进行交流,并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1分);有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统计人员职责、保密制度等(1分),不按时召开例会扣0.5分,没有实际内容扣0.5分,没有保密制度扣0.5分,没有职责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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