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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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重要提示
1、2014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业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4]793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2 、本期债券简称为“14青州债” ,发行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
3、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并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
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的区间上限为3.30% ,即簿记建档利
率区间上限为8.30%。Shibor基准利率为《2014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 (1Y )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00% ,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
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
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
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4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区间上限为8.30%。投资者的全部申购须位于上述区间内
(含上限)。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申购时间为2014年5月28 日北京时间9:00至
15:00。申购传真专线:0531
5、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和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作为簿记管
理人,组织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发行工作。具体情况请参见《2014年青州市宏
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本申购和配售办法
说明适用于投资者通过簿记建档申购本期债券。
6、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2014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订单》(见附件一),即视为对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各项声明及条款的认可,
并视为已经作出内容与附件二所述相同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7 、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仅对发行本期债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
构成本期债券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请到
查询《2014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其它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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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义
在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
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指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的“2014 年青州市宏源
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2014 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2014 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摘要》。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4
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
明》。
订单: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4 年青州市宏源
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订单》。
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
《2014 年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配售缴款通知
书》或分销协议。
簿记管理人:指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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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
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
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主承销商:指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分销商:指分销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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