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608-2019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河豚毒素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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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310
A 92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
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河豚毒素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
Forensic sciences—Examination methods for tetrodotoxin in biological
samples—LC-MS
××××- ××- ××发布 ××××- ××-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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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伟、沈敏、卓先义、沈保华、向平、严慧、于忠山、王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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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河豚毒素检验 液相色谱-质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生物检材 (血、尿、肝、肾、胃及胃内容等)中河豚毒素的液相色谱-质谱
(LC-MS )定性定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生物检材中河豚毒素的定性、定量分析。其他可疑样品中河豚毒素的定性、
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A/T 122 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A/T 122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原理
以空白样品和添加样品作对照,按平行操作的要求,对生物检材进行提取、净化及浓缩,采用液相
色谱-质谱法定性定量,以保留时间、质谱特征碎片离子峰和相对丰度比作为定性判断依据;以峰面积
为依据,采用外标法进行定量分析。
5 试剂及材料
5.1 试剂
试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 中规定的一级水。试剂包括:
a) 甲醇:色谱纯;
b) 冰乙酸:分析纯;
c) 浓盐酸:优级纯;
d) 乙腈:色谱纯;
e) 甲酸:优级纯;
f) 0.1% 甲酸溶液:移取0.1mL 甲酸于100mL 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100mL;
g) 1%乙酸甲醇溶液:移取1mL 冰乙酸于100mL 容量瓶中,用甲醇定容至100mL;
h) 1%乙酸溶液:移取1mL 冰乙酸于100mL 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100mL;
i) 流动相:乙腈:0.1%甲酸水溶液(体积比9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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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标准溶液:
1) 1.0mg/mL 标准物质溶液:根据河豚毒素标准物质的纯度,称取适量,用甲醇配制1mg/mL
河豚毒素标准物质溶液,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有效期6 个月。或采用市售标准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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