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集中考试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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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集中考试考务工作要求
一、考点、考场、考室布置工作要求
1.考前一天及考试当天,考点要在入口处张贴(悬挂)考试横幅,写明“常德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集中考试考点”,设置“考场分布图”,同时张贴“诚信考试、严肃认真”等字样的警示牌。
2.考点入口至考场路途中设置清楚的路标指示;
3.合理安排考场,在考场四周划定警戒线,考试期间禁止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4.在考场内醒目处张贴“考场平面图”、“考室安排示意图”、“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考生须知”和“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
5.考场门口张贴门贴,包括考点名称和考场名称。 6.考场内设置物品指定存放处,并张贴标志;提醒考生手机关机存放。
7.考室的场地、桌椅、光线、通风及安全、卫生等基本条件要符合考试要求。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考试机上张贴(显示)座位号。
8.考生座位应利于预防违纪、作弊发生,座位前后左右间距80公分以上。学生坐向应有利于监考监控。 9.按桌编号,座位号按顺序排列,考生对号入座,不得互换座位。 10.考试前15分钟开启监控器、手机屏蔽仪,关闭互联网。
二、监考教师工作职责要求:
1.监考老师须提前一天熟悉并布置考场环境,包括:网络环境、网线、插线板、备用电脑、考试桌椅等设施;
2.考试前,监考老师须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组织安排好各考生答卷位置,督促考生保持考场安静后,严查考生证件,组织考生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按座位号就坐并强调考场纪律,如发现替考现象立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3.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要有效控制考场秩序,及时发现考生中存在的违规现象,以适当的方式加以提醒或批评,并做好记录;对于不服从管理的考生,可进行取消考试资格处罚。
4.考试开始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允许监考老师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宜,更不允许帮助考生进行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监考老师须在考生答题过程中提醒距离考试结束时间;
5.考试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提交考生试卷,如发现特殊情况,监考老师须严格监督考生按时提交试卷,未按时提交试卷视为无效。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的相应位置签到;
2.考生应于考试开始前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于指定位置,不得放于课桌屉内;
3.考生须按培训学校编排的座位号就坐,考试期间不得擅自挪动座位,违者认定为考场违纪;
4.考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续考;
5.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的工具,须全程保持手机关机状态。
6.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按要求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按违规违纪处理。
常德广播电视大学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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