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学年度台中市立东山高级中学第2学期第5次代理教师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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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學年度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第 2 學期第 5 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臺中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二、組織:成立「101 學年度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代理教師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
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三、甄選名額
甄選類別 甄選名額 缺額性質 聘期 備註
自 102 年 2 月 15 日起
國中童子軍科 1 名 侍親留職停薪 1 名 備取 2 名
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
自 102 年 2 月 15 日起
國中家政軍科 1 名 育嬰留職停薪 1 名 備取 2 名
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
共計 2 名
四、簡章及報名表件
102 年 1 月 23 日至 102 年 1 月 28 日止,逕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tw/)、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tw)、
本校(.tw/index.do)下載。
五、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無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13、31 條各款及第 33 條之情事者
(如附錄說明)。
3.留職停薪中之教師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規定: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六、報名日期
102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 11 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七、報名方式
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委託報名者須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理。
八、報名地點
臺中市立東山高級中學人事室(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景賢六路 200 號)。
聯絡電話:04711、751
九、報名手續
(一)填寫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報名表。
(二)繳驗身分證、畢業證書、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退伍令等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並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
同意書。退伍令視應考者身分繳交。
(三)繳交本人最近 2 吋脫帽半身照 2 張(請先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上)。
(四)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所持之學歷須係教育部認可之學歷證明(如係外文證明,應
出具中文譯本),始得依規受理報名。
共九頁 第一頁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
補件。
(五)曾任教師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六)報名費:0 元。
十、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口試 40%、試教 60%:口試時間 8 分鐘、試教時間 1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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