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实施办法(初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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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实施办法(初稿)
青年教师是学院的未来,为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将我院教学质量推上新台阶,我院决定每年举办一次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评选范围
1.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本院授课一年或以上,完成基本的教学量,能独立系统地讲授一门及以上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教师(不包括外聘兼职教师),均可参加比赛。
2.已获得青年教师教学大奖一、二等奖的教师2年内不再参加院级同类奖项的评选。
第二条 评选程序
1.系(部)推荐
(1)各系(部)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提交《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申请表》;
(2)各系(部)组织对申请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3)各系(部)通过内部竞争选拔,择优向教务处推荐,并报送评审表及相关奖励、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2.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审查被推荐人参评资格,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
3.学院评定
(1)学院教学督导组组织专家听课评价并打分(评分标准参见《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评分细则》)(见附表)。参赛者面向专家组上一堂教学观摩课(20-30分钟),并且必须有自制的多媒体课件。参赛者必须在参赛之前将其上课的章节、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整理成书面材料上交教务处。
(2)学院教学督导组按规定程序评选出该年度“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获得者,其中课堂教学部分占70%,其他内容占10%(包括教案或教学大纲、评委印象分等),学生评教占20%。
(3)报院长办公会通过后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明属实,取消评选资格。
第三条 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次,于举办年的3月启动,5月结束。
第四条 比赛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五条 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的获得者(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具备“省教坛新秀”和“省教学名师”的参评资格。
附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评分细则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评分表
参赛者姓名: 评审专家姓名:
项目 分项指标 评分说明 得分 备注 课堂教学
70分 1.熟练程度(7分) 脱稿讲授,内容娴熟,运用自如
表达流畅,停顿适当,节奏适度 2.概念准确、清楚
(7分) 表达准确、思路清晰、分析论证充分、重点突出 3.教学手段(7分) 字迹工整、板书清晰、规范
教学媒体设计合理,紧扣内容特点 4.内容深度(7分) 内容充实丰富、信息量大,教学内容有深度与广度 5.启发思维(7分) 深入浅出,善于启发,课堂讲授引人入胜,关注课堂教学效果 6.逻辑水平(7分) 内容要有系统性与逻辑性,条例清楚,思路清晰 7.联系实际(7分) 善于理论联系实际,给学生以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 8.学术水平(7分) 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前沿,引进新思想、新概念 9.教学方法(7分) 善于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效果突出
能有效利用各种教学媒体,调动学生情绪,效果好 10.教态教姿(7分) 教态端正,讲课热情,精神饱满,言行文明 其他
内容
10分 11.教学大纲、教案
(5分) 教案书写层次清楚,字体、图表整齐规范,内容充实
新知识、新素材以及教研、科研成果在教案中应有体现 12.评委印象分
(5分) 评委根据听课和审阅教师本人教学档案材料,给出总体印象分 学生
评教20分 2014年度学生评教
平均分*20%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评教分 平均分 由教务处审核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评教分 总 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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