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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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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390 号”文核准,于2009 年 12 月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1,68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39.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520 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21.67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198.325 万元(其中 超募资金净额为39,860.325 万元)。上述公开发行新增股本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验证,并于2009 年12 月29 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245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6,511.29 万元,其中:本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 6,230.25 万元;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281.04 万元。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968.5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 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 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 一次。公司分别在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南山支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平安银行深圳深 大支行、平安银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四家银行及保荐人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 求来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2011年12月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 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为 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广西朗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开设专项账户,用于 存放上述4,900万元超募资金,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专项报告 第1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2年5月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2 年5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15,2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 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5,200 万元对广西朗科增 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为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广西朗科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方针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15,200 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事项,于2012年6月28日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3年12月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 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广西朗 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的议案》,决定转让广西 朗科全部股权,并将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部分20,1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 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存放,并分别于2014年2月25 日、2014年2月18日与上述 专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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