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1
关于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
目 录
1、 鉴证报告 ················································································· 1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2
关于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
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12月 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
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
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
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
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号院 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China Overseas Plaza No,8 Xibinhe Road,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07
电话(Tel):+86(10)5379 6207
传真(Fax):+86(10)5379 6220
3
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
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
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
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燃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海霞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4
关于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