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_T 4183.1-2020 动物检疫检验样品采集操作技术规范 第1部分:家禽.docx
ICS65.020.30B41
DB62
甘肃省地方标准
DB62/T4183.1—2020
动物检疫检验样品采集操作技术规范第1部分:家禽
2020-07-24发布2020-08-15实施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62/T4183.1—2020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要求 1
4.1采样要求 1
4.2无菌操作 1
4.3安全防护 2
5采样用品准备 2
6翅静脉血样采集 2
6.1保定、消毒 2
6.2采样 2
7心脏血样采集 2
7.1侧卧采血 2
7.2仰卧采血 2
8咽喉/泄殖腔拭子样品采集 3
8.1保定 3
8.2采样 3
9剖检与采样 3
9.1消毒 3
9.2采样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样品保存液的配置 4
附录B(资料性附录)样品采集登记表 5
II
DB62/T4183.1—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甘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兰州市安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兰州市城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甘肃省绵羊繁育技术推广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文莉、李岩、薛喜娟、赵馗云、陈智、王鹏程、徐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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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4183.1—2020
动物检疫检验样品采集操作技术规范第1部分:家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禽检疫检验样品采集的术语和定义、采样要求、前期准备、翅静脉血样采集、心脏血样采集、咽喉/泄殖腔拭子样品采集、解剖与采样等。
本标准适用于鸡、鸭、鹅、鹌鹑、珍珠鸡、鸽子等家禽检验样品的采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541-2016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NY/T541-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NY/T541-2016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检疫检验样品
取自动物或环境,拟通过检验反映动物个体、群体或环境有关状况的材料或物料。
3.2
采样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动物或环境取得物料,并经过适当的处理,用作检疫检验样品的操作。[NY/T541-2016,定义3.2]
4要求
4.1采样要求
4.1.1凡发现急性死亡的禽类,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应该采集气管、肺、肝、脾、肾、脑等组织样品,每个组织样品分开包装;病禽应该采集气管、气管分泌物或者泄殖腔拭子;鹌鹑、珍珠鸡、鸽子等用拭子采样易造成损伤,可采集新鲜粪便等检疫检验样品。
4.1.2采集死亡动物的病料,应于动物死亡后立即采集,无法完成时,夏天不得超过3h,冬天不得超过6h,采样时用冷藏箱保存。
4.1.3动物活体采样时,应避免过度刺激或伤害动物,也应避免对采样者造成伤害,采样应符合动物伦理的相关规定。动物扑杀采样应该符合动物福利。
4.1.4做好环境消毒,动物组织以及采样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避免污染环境,防止疫病的传播。
4.2无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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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4183.1—2020
采样过程应注意无菌操作,采样所需刀、剪、镊子、器皿、注射器、针头等采样用具的灭菌应符合NY/T541-2016中5.2的规定,每种样品应单独采集。
4.3安全防护
采样人员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应穿戴口罩、工作帽、防护服、防护靴、双层手套,必要时戴防护眼镜、面罩。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的相关规定。人员要求应符合NY/T541-2016中5.1的要求。
5采样用品准备
采样箱、冷藏保温箱、酒精棉、碘酒棉、拭子、干棉球、碘伏、镊子、血样采集器、注射器、普通剪刀、手术剪、PBS(见附录A)、酒精灯、火柴、托盘、离心管、自封袋、尸体袋、签字笔、记号笔、样品采集登记表、垃圾袋和防护用品、冷藏盒、液氮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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