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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_T 4183.1-2020 动物检疫检验样品采集操作技术规范 第1部分:家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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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30B41

DB62

甘肃省地方标准

DB62/T4183.1—2020

动物检疫检验样品采集操作技术规范第1部分:家禽

2020-07-24发布2020-08-15实施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62/T4183.1—2020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要求 1

4.1采样要求 1

4.2无菌操作 1

4.3安全防护 2

5采样用品准备 2

6翅静脉血样采集 2

6.1保定、消毒 2

6.2采样 2

7心脏血样采集 2

7.1侧卧采血 2

7.2仰卧采血 2

8咽喉/泄殖腔拭子样品采集 3

8.1保定 3

8.2采样 3

9剖检与采样 3

9.1消毒 3

9.2采样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样品保存液的配置 4

附录B(资料性附录)样品采集登记表 5

II

DB62/T4183.1—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甘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兰州市安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兰州市城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甘肃省绵羊繁育技术推广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文莉、李岩、薛喜娟、赵馗云、陈智、王鹏程、徐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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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4183.1—2020

动物检疫检验样品采集操作技术规范第1部分:家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禽检疫检验样品采集的术语和定义、采样要求、前期准备、翅静脉血样采集、心脏血样采集、咽喉/泄殖腔拭子样品采集、解剖与采样等。

本标准适用于鸡、鸭、鹅、鹌鹑、珍珠鸡、鸽子等家禽检验样品的采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541-2016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NY/T541-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NY/T541-2016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检疫检验样品

取自动物或环境,拟通过检验反映动物个体、群体或环境有关状况的材料或物料。

3.2

采样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动物或环境取得物料,并经过适当的处理,用作检疫检验样品的操作。[NY/T541-2016,定义3.2]

4要求

4.1采样要求

4.1.1凡发现急性死亡的禽类,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应该采集气管、肺、肝、脾、肾、脑等组织样品,每个组织样品分开包装;病禽应该采集气管、气管分泌物或者泄殖腔拭子;鹌鹑、珍珠鸡、鸽子等用拭子采样易造成损伤,可采集新鲜粪便等检疫检验样品。

4.1.2采集死亡动物的病料,应于动物死亡后立即采集,无法完成时,夏天不得超过3h,冬天不得超过6h,采样时用冷藏箱保存。

4.1.3动物活体采样时,应避免过度刺激或伤害动物,也应避免对采样者造成伤害,采样应符合动物伦理的相关规定。动物扑杀采样应该符合动物福利。

4.1.4做好环境消毒,动物组织以及采样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避免污染环境,防止疫病的传播。

4.2无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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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4183.1—2020

采样过程应注意无菌操作,采样所需刀、剪、镊子、器皿、注射器、针头等采样用具的灭菌应符合NY/T541-2016中5.2的规定,每种样品应单独采集。

4.3安全防护

采样人员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应穿戴口罩、工作帽、防护服、防护靴、双层手套,必要时戴防护眼镜、面罩。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的相关规定。人员要求应符合NY/T541-2016中5.1的要求。

5采样用品准备

采样箱、冷藏保温箱、酒精棉、碘酒棉、拭子、干棉球、碘伏、镊子、血样采集器、注射器、普通剪刀、手术剪、PBS(见附录A)、酒精灯、火柴、托盘、离心管、自封袋、尸体袋、签字笔、记号笔、样品采集登记表、垃圾袋和防护用品、冷藏盒、液氮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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