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样品采集技术规范.pdf
B41
DB13
唐山市地方标准
02
DB1302/T314—2011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样品采集技术规范
2011-11-01发布2011-12-01实施
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02/T314—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唐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军刘乃强刘志勇周忠良李颖张子佳张进红刘爱丽
齐静张宝恩张迎致田亚群王丽华夏润东姜帅孙继涛
于冬梅贾雪萍崔广平王丽英。
DB1302/T314—2011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样品采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样品采集原则、采集前的准备、采集方法、采集数量、样品
记录、送检及保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样品的采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550-2008新城疫诊断技术
GB/T18935-2003口蹄疫诊断技术
GB/T18936-2003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
NY/T541-2002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
3样品采集原则和采集前的准备
3.1样品采集的一般原则
按NY/T541-2002中第2.1条执行。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生
物安全操作的相关规定。
3.2样品采集前的准备
3.2.1采集人员
3.2.1.1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无感染人畜共患传染病及有开放性伤口,熟练掌握采样工作程序和操
作技术。每次采样不得少于两人。
3.2.1.2采集样品时做好防护工作,穿戴防护服、橡胶手套、口罩、护眼镜、胶鞋等。
3.2.2器具
样品采集箱、保温箱或保温瓶、解剖刀、剪子、镊子、酒精灯、注射器及针头、试管架、塑料
盒、无菌棉拭子、胶布、封口样品袋、塑料袋、封口膜、封条、冰袋等。
3.2.3试剂
0.1%肝素、阿氏液、3.8%-4%枸椽酸钠溶液、磷酸盐缓冲液、加有抗生素的PBS液等。
3.2.4器械的消毒
按NY/T541-2002中第2.2条执行。
4样品的采集
DB1302/T314—2011
4.1血清样品的采集
4.1.1采样方法
采样和血清制备方法按NY/T541-2002中第3.1.3.2条执行。
4.1.2采样数量
4.1.2.1养殖场
禽按存栏5000只以上0.5%,5000只以下1%数量采集,但每场不得少于30份,每份血清样本
不少于0.5ml。
畜按存栏300头(只、匹)以上10%,300头(只、匹)以下15%数量采集,但每场不得少于
20份。每份血清样本不少于0.5ml。
4.1.2.2散养户
以行政村为单位,每个基层站选择两个行政村,每村不得低于10户,样品采集数量不得少于
20份。每份血清样本不少于0.5ml。
4.2全血及血浆样品采集
4.2.1采样方法
按NY/T541-2002中第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