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2T 314-2011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样品采集技术规范.docx
B41
DB13
唐 山 市 地 方 标 准
DB1302/T314—2011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样品采集技术规范
2011-11-01发布 2011-12-01实施
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302/T314—2011
DB1302/T314—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唐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军刘乃强刘志勇周忠良李颖张子佳张进红刘爱丽齐静张宝恩张迎致田亚群王丽华夏润东姜帅孙继涛于冬梅贾雪萍崔广平王丽英。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样品采集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样品采集原则、采集前的准备、采集方法、采集数量、样品记录、送检及保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样品的采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550-2008 新城疫诊断技术
GB/T18935-2003 口蹄疫诊断技术
GB/T18936-2003 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
NY/T541-2002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
样品采集原则和采集前的准备
样品采集的一般原则
按NY/T541-2002中第2.1条执行。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生物安全操作的相关规定。
样品采集前的准备
采集人员
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无感染人畜共患传染病及有开放性伤口,熟练掌握采样工作程序和操作技术。每次采样不得少于两人。
采集样品时做好防护工作,穿戴防护服、橡胶手套、口罩、护眼镜、胶鞋等。
器具
样品采集箱、保温箱或保温瓶、解剖刀、剪子、镊子、酒精灯、注射器及针头、试管架、塑料盒、无菌棉拭子、胶布、封口样品袋、塑料袋、封口膜、封条、冰袋等。
试剂
0.1%肝素、阿氏液、3.8%-4%枸椽酸钠溶液、磷酸盐缓冲液、加有抗生素的PBS液等。
器械的消毒
按NY/T541-2002中第2.2条执行。
样品的采集
血清样品的采集
采样方法
采样和血清制备方法按NY/T541-2002中第3.1.3.2条执行。
采样数量
养殖场
禽按存栏5000只以上0.5%,5000只以下1%数量采集,但每场不得少于30份,每份血清样本不少于0.5ml。
畜按存栏300头(只、匹)以上10%,300头(只、匹)以下15%数量采集,但每场不得少于20份。每份血清样本不少于0.5ml。
散养户
以行政村为单位,每个基层站选择两个行政村,每村不得低于10户,样品采集数量不得少于
20份。每份血清样本不少于0.5ml。
全血及血浆样品采集
采样方法
按NY/T541-2002中第3.1.3.1条执行。
采样数量
按本标准第4.1.2条执行,每份样本不少于1.5ml。
组织及实质性器官采集
采样方法
按NY/T541-2002中第3.2.1条执行。
采样数量
根据检验目的确定采样数量,单纯诊断采集1-3头(只、匹)病死动物组织或实质性器官;病
原学普查时按本标准第4.1.2条执行。
重大动物疫病样品采集
对于重大动物疫病口蹄疫、禽流感和新城疫,样品采集分别按照GB/T18935-2003、GB/T18936-2003和GB/T16550-2008执行。
样品的记录
每份样品均须贴上标签,并正确填写采样单,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采集情况、免疫情况、发病情况、采样人、送样人、被采样单位签字盖章等。
采样单为一式三份,随样品送实验室一份,采样单位一份,被采样单位一份。采样单样式见附录A。
样品送检
所采集的样品应以最快、最直接的方式送往实验室。如样品能在12h内送达,则放于4℃左右的容器中运送;如样品在12h内不能送检且不影响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则按照本标准第7章保存。
应避免样品泄漏。装在试管中的病料密封后装在冰瓶中运送,防止试管和容器倾倒。血清分离后用灭菌离心管盖好送样,病料用灭菌封口袋或带封口容器密封送样。
用记号笔在存放样品的袋(管)上做好编号,同时做好送检样品登记记录。
样品保存
血清放-20℃冻存,全血及血浆暂时放4℃冰箱保存。
供细菌检验的样品应4℃保存,或用灭菌后的30%-5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