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行政管理事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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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行政管理事务
(一)行政管理事务
1.识记:
(1)行政管理事务的含义:作为行政管理对象的全部事务,既包括政府内部的行政管理事务,也包括政府所管理的全部社会公共事务。P159
(2)政府内部行政事务的含义: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而维持自身组织活动所从事的所有管理实务。P161
(3)社会公共行政管理事务的含义:作为政府行政管理对象的、与社会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涉及公共产品生产和公共服务提供的并与私人事务相对应的各种社会公共事务。P162
2.领会:
(1)正确理解行政管理事务的意义:能够比较全面地界定行政管理的内容;能够比较准确地界定行政管理的对象或内容。P160
(2)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的联系和区别P160
公共事务:属于公共部门的管理对象,政府是典型的公共部门,承担着主要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私人事务:属于私人部门的管理对象,如民营企业经营事务属于民营企业管理的对象;
(二)人事行政管理
1.识记:
(1)人事行政管理的含义;P164
广义:政府人事机关依法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所进行的综合性管理活动,它包括对各类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机构编制工作进行管理。
狭义:各级政府的人事部门通过一系列的法规、制度和措施对政府公务员所实施的管理活动,他包括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等进行管理。
(2)国家公务员制度(文官制度);P165
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制度。(产生于1870年的英国;1993年通过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依据,采用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核算与监督,并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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