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增重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产科结局影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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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增重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产科结局影响
摘要:目的 探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孕期增重情况对妊娠结局的影响。方法 研究对象为2010年7月~2013年7月在深圳市各妇幼保健院产检和分娩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产妇1479例。根据美国医学研究中心(IOM)的孕期增重推荐量将研究对象分为超出推荐增重和未超出推荐增重组。比较两组孕妇分娩的产科结局。结果 1479例确诊为妊娠期高血压的孕妇中超出推荐增重的有860例(67.24%),未超出推荐增重的有419人(32.76%);两组人群在户籍、职业、BMI分类的差异有显著性统计学意义(P0.05),在年龄和文化程度的差异均无显著性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人群剖宫产、大于胎龄儿、巨大胎、新生儿窒息的发病率差异有显著性统计学意义(P0.05);而妊娠期糖尿病、胎儿成长受限、早产、产后出血、小于胎龄儿的发病率在两组间的差异无显著性统计学意义(P≥0.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孕期增重过重是大于胎龄儿发生的风险因素,OR值为1.58(1.04-2.40)。结论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的孕期增重过重可能会导致多种不良产科结局的发生。
关键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期增重;妊娠结局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ypertensive disorders complicating pregnancy, HDCP)的发病率在5%~12%之间[1],并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会增加早产、剖宫产、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胎儿窘迫、低体重儿等围产儿不良结局的风险[2,3],也是导致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因素之一。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孕前肥胖和孕期增重过重的发病率也随之增加。美国医学研究中心(Institute of Medicine ,IOM )在2009年公布了孕期体重增加的推荐量,对孕妇的体重增重范围给了建议,研究显示36%~47.5%的孕妇的体重增重是超出IOM的推荐增重范围的,并且孕妇的增重过重和大于胎龄儿、巨大胎、妊娠期糖尿病等不良产科结局有关[4-6]。我国的一项对孕期肥胖和超重的调查显示有69.9%的孕妇发生超重,11.6%孕妇发生肥胖 [7]。孕期超重或肥胖同样对妊娠结局有不良的影响,如会增加巨大胎、剖宫产、妊娠合并症和妊娠并发症的风险[8]。对于已经患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高危人群,孕期增重过重是否会导致更多的不良产科结局出现?目前鲜有文献报道。本研究调查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产妇的增重情况和他们的产科结局的关系,研究结果可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产妇的产科保健提供指导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调查2010年7月~2013年7月在深圳市各妇幼保健院产检和分娩的且确诊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产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参照《妇产科学》第8版的诊断标准:同一手臂至少2次测量,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时≥90mmHg定义为高血压。
1.2方法和内容
1.2.1孕前BMI和分组 调查孕前体重,现场测量身高,分娩前脱鞋、着单衣测量体重,分娩前体重减去孕前体重的差值为孕期增重。根据IOM孕期体重增加的推荐量(见表1)分为超出推荐增重组和未超出推荐增重组。
1.2.2观察指标 采用统一设计的表格收集以下指标:孕妇年龄、分娩孕周、分娩方式、新生儿出生体重、身长、Apgar评分、产后血量、妊娠期糖尿病、小于胎龄儿、大于胎龄儿等。
1.3统计分析 采用SPSS17.0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x±s)表示,两组间比较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率、构成比表示,两组间比较用χ2检验;多因素分析用logistic回归分析进行,以P0.05有显著性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一般情况 共收集1479例确诊为妊娠期高血压的孕妇,根据IMO关于孕期增重的推荐标准,超出推荐增重组有860例,未超出推荐增重组有419例。超出推荐增重组和未超出推荐增重组的年龄和文化程度差异均无显著性统计学意义(P0.05)。
2.2孕期不同增重的妊娠结局比较 在对两组人群的妊娠结局(妊娠期糖尿病、剖宫产、早产、胎儿成长受限、小于胎龄儿、巨大胎、新生儿窒息、产后出血)的发病情况进行比较后发现,两组人群剖宫产(χ2=5.48,P=0.019)、大于胎龄儿(χ2=10.39,P=0.006)巨大胎(χ2=5.60,P=0.018)、新生儿窒息(χ2=8.18,P=0.017)的发病率差异有显著性统计学意义。而妊娠期糖尿病、胎儿成长受限、早产、产后出血、小于胎龄儿的发病率差异在两组间的差异无显著性统计学意义,见表2。
3 讨论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影响母儿健康的重要的妊娠期并发症,会导致多种不良产科结局,对于患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这类已经具有高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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