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美国社区服务考察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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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美国社区服务考察报告
200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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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世界银行关于“‘十一五’中国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研究”合作项目,社会发展司和5个省、市发展改革委一行7人,于2007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赴加拿大、美国进行了社区服务体系考察。
考察团先后访问了世界银行总部、美国住宅与城市发展部(U.S.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加拿大安大略省社区和社会服务局(Ontario Ministry of Community and Social Services, Canada),美国洛杉矶市社区和老年人服务局(Los Angeles Country Community and Senior Services),以及美国城市联盟(National League of Cities),国际劝募协会(United Way),美国企业基金会(Enterprise Foundation)等参与社区发展的知名非政府组织,并实地考察了加拿大温哥华、多伦多和美国洛杉矶市的多个社区服??机构和社区民间组织,与世界银行的社区发展专家,美、加两国的联邦、州、市(郡)各级政府官员、非政府组织负责人和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全团同志丰富了经验,对世界银行在社区发展领域的工作和加拿大、美国在社区建设方面的基本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现将此次考察的主要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美、加两国在社区发展领域的主要经验
(一)各级政府分工明确,各有侧重,共同承担社区发展的主要责任
此次考察团访问的政府机构涵盖了美、加两国联邦、州、市三级政府负责社区发展的主要部门,深刻感受到两国各级政府对社区发展的高度重视,对各级政府在社区发展方面主要政策和做法也有了初步了解,大致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第一,各级政府在社区发展领域职责明确,各有侧重。根据在美国住宅与城市发展部和加拿大安大略省社区和社会服务局了解到的情况,一般地,美、加两国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规划,明确社区发展的目标和主要内容,并通常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认。如美国1974年颁布实施了住房和社区发展法案(Housing and Community Development Act),并在此后的30年内以修正案的形式不断完善。HCD Act法案要求美国各届政府不断以政策扶持、直接投资等多种形式推动地方社区建设,保证了美国社区发展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贯性、同时,HCD Act也有效规范了各类非政府组织和私人机构在参与社区发展中的行为,使它们既能广泛、有效的参与到社区发展工作中来,其工作又能够与政府的社区发展目标高度一致。
美、加两国州(省)一级政府一般是在联邦立法的框架内,制定具体的社区发展执行计划。州(省)一级政府的社区发展政策通常是覆盖全体社区居民的,但有时也会实施有针对性的社区发展项目,如加拿大安大略省在现阶段社区发展计划制定过程中,就非常重视移民群体的社区参与,并在省政府投资支持的社区发展项目中向移民就业培训、社区参与等方向倾斜。
市(县)是美、加两国最基层的政府,也是社区发展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两国市(县)政府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具体实施联邦或州(省)制定的社区发展项目;二是为本市居民提供基本的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三是根据地方实际,在联邦或州(省)政府社区发展项目没有涵盖的领域,资助或直接提供针对特殊社区群体的服务,如加拿大多伦多市和美国华盛顿市都将为学龄前儿童提供社区照料和教育作为当地政府社区发展的重要内容予以支持。
第二,政府不仅负责提供社区公共服务,更将保障社区稳定和促进社区长期发展作为核心工作目标
在考察中了解到,美、加两国的社区发展概念比我国要广泛得多,不仅包括提供社区教育、就业等公共服务,更将支持社区住宅改造、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区弱势群体发展等纳入了政府支持的社区发展范畴,其核心是保证社区的稳定和长期发展。如美国自1974年颁布HCD Act后,联邦政府就设立了CDBG(Community Development Block Grant)专项投资,支持城市范围内的社区发展,其主要目标包括改善低收入和弱势群体生活,贫民区或旧社区改造,满足社区居民其他需求三个方面,支持的发展涵盖了社区住宅改造、公共设施建设、社区公共服务提供、社区就业促进、弱势群体保护和发展以及社区规划和管理等多个方面。
在此次考察中我们还了解到美国联邦主要负责社区发展的美国住宅与城市发展部,将评估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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