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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PDF

发布:2018-11-14约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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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23 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从披露 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2.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ª;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000000 股。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5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25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4,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6,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6 月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6 月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6 月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 年6 月2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6 月19 日至登记日:2017 年6 月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 年6 月28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减(+/-)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1、限售条件流通 63,000,000 75.00 31,500,000 94,500,000 75.00 股/非流通股 2、无限售条件流 21,000,000 25.00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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